老年人的年齡和領聖體前禁食
天主教法典第919條:
1 項 – 將領聖體者,在領聖體前,至少一小時內,不得進 食和飲料,但清水和藥物不在此限。
2 項 – 在同一天內,舉行二次或三次彌撒的司鐸,在第二或第三次 彌撒之前,可略進食物,即使相隔不及一小時亦無妨。
3 項 – 老年人和患病者,和服侍他們的人,雖然在領聖體前一小時 內曾略進食物,亦可領聖體。
但《天主教法典》沒有任何地方說明 “老人”的年齡,在領聖體前可以停止禁食。
在互聯網上搜索時注意到,一些神父在談到這個問題時,他們說年齡是 “60歲”。在這樣做的同時,他們都沒有說明他們的答案是來自哪里。天主教教理和《天主教法典》并沒有涉及具體年齡的問題。
你能就這個問題給我們指點一下嗎?
這是個非常好的問題。顯然,天主教會沒有規定老年人何時可以停止禁食的年齡,一定有非常好的理由。常識告訴我們,教會沒有規定年齡的理由有很多。它們是:
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退休年齡。有些國家認為65歲是退休年齡,這就是老年或長者的同義詞。然而,一些文化認為其人民中的老年人是長者。其中一些人可能是50歲的人。這兩個例子足以證明,”老人”的定義并不普遍。
禁食能加強思想。在教宗2009年2月3日的大齋節文告中,我們讀到:
“教宗說,禁食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精神好處是,它可以使我們的眼睛看到我們許多兄弟姐妹的生活狀況”。
“那些禁食的人對那些經常生活在飢餓中的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通過自由地接受一種為他人着想的自我否定行為,我們做出了一個聲明,即我們需要的兄弟或姐妹并不是一個陌生人。”
如果教會說每個人都可以在某個年齡段停止禁食,那么就等於說天主教徒到了某個年齡段就不再需要禁食的精神利益。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
隨着人們年齡的增長,有些情況的出現使老年人不可能在領聖體前禁食。健康狀況不佳可能使他們不得不進食。一段時間沒吃東西而突然感到頭暈。在醫院里,點心或飯菜可能會在小教堂舉行彌撒的時間前供應。一個健忘的老人可能吃了一些東西,卻沒有意識到聖彌撒即將開始。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滿足禁食一小時的要求。
可以理解的是,有些人的健康狀況比其他人要好得多。正因為如此,他們覺得在接受聖體前禁食并不困難。雖然有些人在65歲以后不能再禁食,但也有一些人在85歲時仍能禁食。那么,如果一個人可以在85歲以后禁食,并繼續從這種做法中得到精神上的好處,誰又能說一個人應該在60歲或65歲時停止禁食呢?
基於這些原因,我可以理解為什么天主教會沒有規定一個年齡。在人生中,沒有哪個年齡段的人突然說:”我不再需要實踐我的天主教信仰了,因為我一輩子都在做這件事!” 或者,”我不再需要在周日去教堂了,因為我到了60歲!” 或者像有些人說的那樣,”到了70歲,到了我這個年齡,我們不再犯罪了!”
總之,除非有一個合理的理由讓一個人不再禁食,否則這個人應該繼續禁食,直到他/她因為年齡而不能再禁食。
注意:有些人希望他們已經達到了 “老年年齡”,所以他們現在可以在去教堂的路上喝咖啡。這種態度是非常糟糕的。如果一個人在去教堂的路上需要喝酒,他可以喝水,犧牲喝咖啡的欲望。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