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天主教關於死刑(又稱極刑)的教義是什么?教會是否贊同它?
在《天主教教理》中,我們讀到:
“相應於捍衛公益的責任,國家致力令那些危害人權和基本民法的舉 動,不得擴散。合法的掌權當局有權利和義務按罪行的嚴重性而施 予懲罰。懲罰的首要目的是補償因罪行而引起的紛亂。當懲罰為罪 犯自願接受時,就有贖罪的價值。其次,除了捍衛公共秩序和和保 障人身安全外,懲罰有治療的效果價值,在可能的範圍內,有助於 罪犯的改過遷善。 “(天主教教理第2266條)
“教會的傳統教義并不排除在充分查明犯罪者的身份和責任的前提下,訴諸於死刑,如果這是有效保護人類生命不受侵犯的唯一可行方法的話。
今天,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經發展出更有效的監禁系統,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但同時也不能斷然拒絶給罪犯自新的機會。因此,教會依照《福音》的教導,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天主教教理第2267條)
在它的啟發智慧中,雖然教會沒有否認其傳統立場,即國家有權釆用死刑,但許多天主教主教與教宗保祿六世和若望保祿二世一起,都反對國家行使這一權利。
正如美國天主教主教所說:”我們的社會越來越多地尋求用暴力手段來處理我們一些最棘手的社會問題……包括越來越多地依靠死刑來處理犯罪問題….。暴力不是解決辦法;它是我們失敗的最明顯標志……。我們不能通過殺人來教導人們殺人是錯誤的”。(“面對暴力文化”)
我想指出,「因著堅振聖事,他們 [受過洗的人]與教會更完善地連結起來,又因受到聖神特別力量的充實,更責無旁貸地以言以行,去宣揚並維護信仰,作基督真實的見証人」。( 天主教教理第1285條)
如果天主教徒支持死刑,他們怎么能為了拯救靈魂而傳播和捍衛信仰?他們不能這樣做! 當你把一個處於彌天大罪中的人判處死刑時,你就無法拯救靈魂。這樣的人是永遠被詛咒的。你可能會說,這樣的人應該被永遠地詛咒。難道你忘了,耶穌來是為了拯救那些迷失的人,而不是那些已經得救的人?你不應該效法耶穌的榜樣嗎?難道你忘了,在審判日,你將用判斷他人的尺度來衡量自己嗎?如果你不能寬恕殺人犯,那么你的罪也不會被寬恕! 這就是耶穌的聖言。
你知道嗎,得救的囚犯比非囚犯多,因為他們的生活中沒有時間接觸耶穌和悔改。因為囚犯有足夠的時間來反省他們的罪。在他們的孤獨中,他們能夠向聖神的內在聲音敞開心屝,聖神譴責他們,并通過天主聖父的恩寵使他們皈依基督。生活在世界中的罪人無法享受到改變靈魂的孤獨的禮物。
施加死刑是錯誤的,因為這可能導致靈魂永遠被定罪。
決定一個人生命中的死亡時刻是錯誤的。這樣做的人,他把自己放在與天主平等的位置上。因為只有天主才有權利在祂決定的時刻賜予生命和奪取生命。那些在預定的時刻奪取人的生命的人,作為生命的奪取者,他們認為自己與天主平等。撒旦也認為自己與天主平等;這導致了他的墮落。
一遍又一遍地證明無辜的人被判定犯有他人的罪行時,適用死刑是錯誤的。你准備將多少無辜的人判處死刑?如果你支持死刑,你就犯了謀殺無辜者的罪行。
當死刑是仇恨、報復和非理性恐懼的結果時,適用死刑是錯誤的。
在許多地方,死刑是要求殺死那些犯有其他罪行的人的墊腳石,如強奸、戀童癖、毒品販子、任何罪行的慣犯,包括偷竊,等等。這一切在哪里停止?在一些穆斯林國家,領導層以穆罕默德的名義處決妓女、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通奸者(不是指出軌的男性)、小偷等…。
這些支持死刑的人,許多人自稱是基督徒,他們要求死刑,同時認為他們通過墮胎謀殺未出生的孩子沒有錯。他們認為安樂死沒有錯,安樂死是對長者、殘疾人的謀殺,這種罪過包括被天主教會譴責的個人自殺。他們認為擁有”生前遺囑”,沒有錯,該遺囑指出,如果存在某些條件,應該扣留生命的必要性,這樣他們就可以沒有尊嚴地死去。這樣的死亡也是自殺!
耶穌的死并不光榮。祂被當作最壞的罪犯對待,作為罪犯被釘在木制的十字架上。耶穌在羞愧中死去,以便你可以得到救贖。你的救贖取決於你是否願意寬恕最壞的罪人,以便天主的恩寵可以觸摸他們,導致他們悔改。
不要用別人的生命來玩弄天主!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