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擁有武器嗎?

基督徒應該擁有武器嗎?

由於我們這個世界的暴力程度越來越高,而《聖經》中對和平的頌揚,基督徒之間對基督徒是否應該擁有武器有很多爭論。然而,全面地看一看聖經,就會發現曆史上的做法對今天的這個問題很有啟發。

我們有宗徒的例子,他們擁有武器。在耶穌被出賣的那天晚上,祂要求祂的跟隨者帶上劍。他們有兩把劍,耶穌說這已經足夠了(路加福音22:37-39)。當耶穌被逮捕時,伯多祿割下了大司祭的一個仆人的耳朵(若望福音18:10)。耶穌立刻醫治了這個人(路加福音22:51),并命令伯多祿收起他的武器(若望福音18:11)。伯多祿擁有劍并沒有被定罪,只是他特殊使用劍。

還有一次,軍人來接受施洗若翰的洗禮。當被問到怎樣做才能為天主而活時,若翰告訴他們:”不要勒索人,也不要敲詐;對你們的糧餉應當知足!”(路加福音3:14)若翰沒有叫他們放下武器。

還有達味,他贊美天主 “祂教我的手能鬥,教我的指能戰。”(聖詠144:1)舊約中還有許多其他敬虔的人擁有和使用武器的例子,通常是在戰爭的背景下。

聖經從來沒有禁止基督徒擁有武器,但它確實提供了一些值得考慮的原則。首先,信徒被呼召做和平的使者(瑪竇福音5:10)。信徒在考慮購買武器時,應該在祈禱中考慮這樣做是否有助於建立和平。

其次,信徒擁有武器的目的只能是為了光榮天主(格林多前書10:23)。使用武器打獵、執行軍事或執法任務、或自衛,可能是為了光榮天主。不過,一個人還是應該反省自己擁有某種武器的動機。

第三,信徒應該遵守當地的法律,包括槍支法。羅馬書第13章明確指出,管理當局來自天主,應該服從。此外,我們要為監督我們的社區和國家的領導人祈禱(弟茂德前書2:1-2)。

歸根結底,擁有槍支或其他武器并沒有什么罪。在某些情況下,武器可能是有用的,甚至是必要的;同時,基督徒應仔細考慮自己擁有武器的動機和目的,并應遵守當地的法令。

(譯)

為什么耶穌復活后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

為什么耶穌復活后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

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后,祂向瑪利亞瑪達肋納、其他一些婦女、兩個不知名的門徒、伯多祿和其余的十一位宗徒顯現。經文說:”此後,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其中多半到現在還活著,有些已經死了。隨後,顯現給雅各伯,以後,顯現給眾宗徒;最後,也顯現了給我這個像流產兒的人。”(格林多前書15:6-8)有些人認為,如果有更多的見證人,就會提供更有說服力的證據,從而使更多的人相信基督。為什么耶穌復活后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

如果耶穌願意的話,祂可以在復活后向其他許多人表明自己的身份。但天主的計划是將復活后的顯現限制在某些群體身上。活着的主的五百多個目擊者已經足夠了。聖經教導說,救恩是因信而得的恩寵——它不是學習足夠多的曆史知識的產物。”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功行,免得有人自誇。” (厄弗所書2: 8-9) 對於有信仰的人來說,沒有必要擁有更多的證據。

有許多經文足以引導人相信基督。”所以信仰是出於報道,報道是出於基督的命令。”(羅馬書10:17)當我們聽到經文時,聖神與我們心中的聖言配合,使我們達到相信的地步。只是多一點關於耶穌生平的信息,不一定會使更多的人得救,相反,每一個被聖神作工相信的人都會相信。

有許多人不是復活的目擊者,但事實上他們確實聽到了復活的消息。耶穌復活的消息很快就通過守墓的羅馬衛兵傳到了猶太領袖的耳朵里。衛兵們看見天使降臨,把墓口的石頭滾開。看到這一幕,守衛們 “嚇得發抖”,”昏倒在地”(瑪竇福音28:4)。當他們把這件事報告給猶太領袖時,他們的反應是給守衛錢,說:”「你們就說: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夜間來了,把他偷去了。如果這事為總督聽見,有我們說好話,保管你們無事。」兵士拿了銀錢,就照他們所囑咐的做了。這消息在猶太人間傳揚開了,一直到今天。”(瑪竇福音28:13-15)。

此外,許多死去的聖徒從死里復活,被許多人看見(瑪竇福音27:52-53)。事實上,猶太領袖們聽說了復活的事,并從目擊者那里得到了許多證實,但他們卻拒絕了這一事實。我們可以假設,如果耶穌復活后向更多的人顯現,就會有更多的人相信,但證據的存在并不能改變一顆堅硬的心。

耶穌教導說,一個人的心可以對天主如此剛硬,以至於即使復活也不能動搖他(見若望福音11:53;12:9-10)。陰間的財主懇求亞巴郎派拉匝祿從死里復活,以警告那人的五個兄弟需要悔改,從而避免他所經曆的折磨(路加福音16:27)。那人的推理似乎合乎邏輯:”倘若有人從死者中到了他們那裡,他們必會悔改。”(30節) 但亞巴郎說:”他們自有梅瑟及先知,聽從他們好了。…… 如果他們不聽從梅瑟及先知,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他們也必不信服。”(29、31節)耶穌復活后向更多的人顯現,對那些拒絕相信的人來說,這還不足以成為證據。

對基督的信心有一個特別的定義。僅僅對基督的生平有很多了解,智力上相信祂存在,并不是《聖經》所說的那種信仰。相信得救的信心,是相信基督的死和復活,并導致行動的信心(雅各伯書2:22)。信基督不僅僅是對基督生平的量化認識,而是對基督和他的工作的皈依、信任和委身,使自己的生命進入順服的狀態。

耶穌復活后并沒有向更多的人顯現,因為信心并不依賴於擁有最可能的事實。我們不需要更多的書面的、曆史的信息來得出信仰的正確立場。復活的基督不需要向猶太公會,黑落德,比辣多,或其他任何嘲笑者表明自己。祂的國 “不屬於這個世界”(若望福音18:36),人們有足夠的證據來建立他們的信心。

耶穌復活后,向適量的人顯現。我們有足夠的曆史證據來相信真理,而天主需要信心(希伯來書11:6)。”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都本著恩寵,使恩許為亞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堅定不移,不僅為那屬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為那有亞巴郎信德的後裔,因為他是我們眾人的父親。”(羅馬書4:16) 當然,關於聖經的知識是至關重要的,但那種只靠學問工作而沒有生命改變的”信仰”,可能只是知識上的同意,而不是帶來救恩的信仰。對基督的真正信仰涉及到一定的曆史知識,但也會隨着聖神在人心中的存在而導致生命的改變。耶穌為那些有信心的人宣告了祝福。”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 (若望福音20: 29)。

(譯)

《聖經》中提到過伏洛尼加嗎?

《聖經》中提到過伏洛尼加嗎?

《聖經》中沒有提到一個叫伏洛尼加的人,但傳統和傳說認為這個名字是那個流了十二年血的女人的名字,直到她摸到基督的衣裳才得到醫治(馬爾谷福音5:25-34;瑪竇福音9:20-22;路加福音8:43-48)。

根據伏洛尼加的傳說,在曆史上有不同的修改和演變,當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路上經過時,這個女人也在場。她被祂的痛苦所感動,摘下她的頭巾,或手帕,給主擦去祂臉上的汗和血。當耶穌把布還給她的時候,祂的臉的形象印在上面。這塊傳說中的布被稱為伏洛尼加的面紗,而這塊布本身據說也有神奇的療效。

關於伏洛尼加的傳說——一些傳統中的聖伏洛尼加——被認為始於早期教會曆史學家凱撒利亞的尤西比烏斯的著作中。在Historia Ecclesiastica(教會史)中,尤西比烏斯記載了耶穌醫治一位來自凱撒利亞斐理伯的患了大出血的婦女。在一本名為《比辣多行記》的聖經外書中,這位婦女被確認為伏洛尼加。

后來的傳統解釋說,伏洛尼加的面紗是在提比略皇帝患了嚴重的麻風病時被帶到羅馬的。皇帝聽說了她的神奇的布,便召見了伏洛尼加,她把布料帶到了羅馬,據說用它治好了皇帝的病。此后,伏洛尼加留在了羅馬,死后,將面紗賜給了教宗克萊孟。伏洛尼加的面紗最終被教宗烏爾班八世放置在聖伯多祿大 堂的上層小堂,至今仍保存在那里。在一年中的十個不同場合,面紗會被裝在一個銀色的盒子里展示給教宗、樞機主教和進入殿堂的信眾。然而,在曆史上,西班牙、法國和意大利不同地區的其他几件遺物被認為是伏洛尼加的原件或早期的復制品。

在天主教內,伏洛尼加被供奉在十字架第六處(伏洛尼加擦拭耶穌的臉),這是描繪基督激情的十四個默想雕刻之一。

雖然關於伏洛尼加和她的面紗的傳說是錯綜復雜的,而且肯定不是基於聖經,但一個旁觀者向耶穌施恩的故事很可能有一定的事實依據。
(譯)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帳幔被撕成兩半有什么意義?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帳幔被撕成兩半有什么意義?

在耶穌的一生中,耶路撒冷的聖殿是猶太人宗教生活的中心。聖殿是進行動物獻祭的地方,也是按照梅瑟律法忠實地進行崇拜的地方。希伯來書9:1-9告訴我們,在聖殿中,聖殿的至聖所——天主在地上的居所——與聖殿中人居住的其他地方隔開了。這表示人因着罪與天主分開了(依撒意亞59:1-2)。只有大司祭每年可以越過這帳幔一次(出谷紀30:10;希伯來書9:7),為全以色列人進入天主的面前,為他們的罪贖罪(肋未記16)。

撒羅滿的聖殿高30立方(列王紀上6:2),但根據一世紀猶太曆史學家若瑟的著作,黑落德曾將高度增加到40立方。關於立方體的確切測量方法還不確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帳幔的高度接近60英尺。一個早期的猶太傳統說,帳幔大約有四英寸厚,但聖經并沒有確認這個測量值。出谷紀教導說,這厚厚的帳幔是用藍色、紫色、猩紅色的材料和細麻布做成的。
帳幔的大小和厚度使耶穌死在十字架上那一刻發生的事件變得更加重大。”耶穌又大喊一聲,遂交付了靈魂。看聖所的帳幔,從上到下分裂為二”(瑪竇福音27:50-51)。

那么,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件事呢?這撕裂的帳幔對我們今天有什么意義呢?最重要的是,耶穌死時撕破帳幔,戲劇性地象徵祂的犧牲,祂自己的血的流淌,是對罪的充分贖罪。它象徵現在進入聖殿的道路為所有人敞開了,在所有的時間里,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當耶穌死后,帳幔被撕開了,天主從那個地方搬走了,再也沒有住在用人手造的聖殿里(宗徒大事錄17:24)。天主與那聖殿和它的宗教系統已經結束了,聖殿和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被”荒涼”(被羅馬人毀掉),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13:35中預言的那樣。只要聖殿還在,就表示舊約的延續。希伯來書9:8-9指的是在新約建立的時候,那個時代正在過去(希伯來書8:13)。

在某種意義上,帳幔象徵基督自己是通往父的唯一道路(若望福音14:6)。這一點從大司祭必須透過帳幔進入聖殿的事實中可以看出。現在,基督是我們的高級大司祭,作為相信祂已完成的工作的人,我們有份於祂更好的司祭身份。我們現在可以通過祂進入聖殿。希伯來書10章19-20節說:”我們既然懷著大膽的信心,靠著耶穌的寶血得以進入聖殿,即進入由他給我們開創的一條又新又活,通過帳幔,即他肉身的道路。” 在這里,我們看到了耶穌的肉體為我們撕裂的形象,就像祂為我們撕裂帳幔一樣。

帳幔從上到下被撕開是曆史的事實。希伯來書中對這一事件的深遠意義作了光榮的詳細解釋。聖殿的事情是將來事情的影子,它們最終都指向了耶穌基督。祂是通往聖殿的帳幔,通過祂的死,信眾現在可以自由邁向天主。

聖殿中的帳幔不斷地提醒我們,罪使人類不適合與天主同在。事實上,每年都要獻上罪祭,而且每天都要重復獻上無數的其他祭物,這就清楚地表明,罪不可能真正地被贖罪,或被單純的動物祭所抹去。耶穌基督籍着祂的死,已經消除了天主與人之間的障礙,現在我們可以放心大膽地接近祂了(希伯來書4:14-16)。
(譯)

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天堂更容易,這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天堂更容易,這是什么意思?

關於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獲得永生更容易,有几種不同的觀點(瑪竇福音19:24;馬爾谷福音10:25;路加福音18:25)。波斯人用 “把大象穿過針眼更容易”來表達不可能的概念。駱駝是猶太人改編的(以色列最大的動物是駱駝)。
有些人認為耶穌所說的針是針門,據說是在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上發現的一個又低又窄的下班后的入口。為了安全起見,它被故意做得很小,駱駝只有脫掉鞍子或馱子,跪着爬過去才能通過。這個理論的問題是,沒有證據表明這樣的門曾經存在過。除此之外,當更大的門很容易通過時,有哪個正常的牽駱駝的人會經曆這樣的扭曲?
還有人聲稱,翻譯成 “駱駝”(希臘文:kamelos)的詞實際上應該是 “纜繩”(希臘文:kamilos)。那么這節經文就會讀作:纜繩(或繩子)更容易穿過針眼。然而,相信這一點,帶來的問題比解決的問題更多,即對聖經的無誤性和靈感產生懷疑。

最有可能的解釋是,耶穌使用的是夸張手法,一種為了強調而夸大的說話方式。耶穌在其他時候也用過這種手法,祂說一個人的眼睛里有一塊 “大樑”(瑪竇福音7:3-5),吞下駱駝(瑪竇福音23:24)。

耶穌的信息很清楚——任何人都不可能靠自己的功勞得救。由於財富被看作是天主認可的證據,所以拉比們普遍教導說,富人受到天主的祝福,因此,他們是最有可能進入天堂的人。耶穌摧毀了這種觀念,同時也摧毀了任何人都可以獲得永生的觀念。門徒們對這個驚人的說法有適當的反應。他們完全驚訝,在下一節經文中問道:”那誰能得救呢?”。如果他們中間的富人,包括超靈的法利賽人和文士,都不配上天堂,那么一個窮人還有什么希望呢?

耶穌的回答是福音的基礎。”為人這是不可能的;但為天主,一切都是可能的。”(瑪竇福音19:26)。人因着天主的恩寵、憐憫和信心的恩賜而得救(厄弗所書2:8-9)。我們所做的一切都不能為我們贏得救恩。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竇福音5:3),那些認識到自己神貧,完全不能做任何事來使自己在神聖的天主面前稱義的人。富有的人常常對自己屬靈的貧窮視而不見,因為他對自己的成就感到驕傲,對自己的財富感到滿足。他在天主面前謙卑的可能性就像駱駝在針眼里爬行一樣。

(譯)

耶穌說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是什么意思?

耶穌說:”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瑪竇福音19:30)是在祂與年輕的財主相遇時說的(瑪竇福音19:16-30)。在那個年輕人因舍不得他的巨額財富而轉身離開耶穌之后(22節),耶穌的門徒問主,既然他們已經放棄了一切來跟隨他,那么他們在天上會有什么獎賞呢(27-30節)。耶穌應許他們 “百倍的賞報”,加上永生(29節)。然后祂說:”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30節)

耶穌在瑪竇福音20章16節中,在葡萄園里的工人比喻的結尾處重申了這一真理,這個故事旨在說明最后的人是第一,第一的人是最后。耶穌說:”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 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我們應該消除祂沒有的意思。耶穌并不是在教導說,通往天堂的方法就是在這個世界上過着貧窮的生活。聖經明確指出,救恩是因着恩寵,因着信,而不是因着行為(厄弗所書2:8-9)而且與一個人的經濟狀況無關。另外,耶穌并不是在教導人們在天上的角色自動顛倒。天上沒有窮人和受壓迫的人必須統治富人和有權勢的人的律法。富人在天上不一定是最后一個,窮人也不一定是第一個。在地上享有財富和聲望的信徒也不會被要求在天上以某種方式被降服。地上的等級不會自動轉化為天上的逆位。

當耶穌告訴門徒,他們在地上所放棄的,在天上會得到很大的賞賜時,祂是在對比他們的犧牲和那個年輕富翁缺乏犧牲的情況——那個年輕人不願意為基督的緣故放棄很多東西(瑪竇福音19:16-22)。天主看清了人心,就會給予相應的賞賜。門徒是一個例子,他們可能是第一的人,而他們恰好是貧窮的(但他們的貧窮并不是使他們在天上成為第一的原因)。富有的年輕統治者是一個例子,他可能是最后一個,而他恰好是富有的(但他的富有并不是使他成為最后一個的原因)。

主說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這句話對伯多祿來說可能也有特殊的意義,他剛剛說過”離開了一切”(瑪竇福音19:27)。也許耶穌從伯多祿的陳述中察覺到了一點自夸的意思——伯多祿在屬靈上快要自滿了——就像那個年輕的財主一樣,但原因不同。耶穌在第30節的回應可能是間接地警告伯多祿,要他永遠在基督內找到他的充足,而不是在他自己的犧牲中。畢竟,如果沒有愛,即使是最大的犧牲也是毫無價值的(格林多前書13:3)。

在耶穌說 “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之后的一章,耶穌講了一個比喻(瑪竇福音20章)。這個故事是關於一些勞動者,他們抱怨其他人的工作時間沒有他們長,卻得到了同等的報酬。換句話說,他們認為自己的勞動是值得補償的,但認為同伴的勞動是低等的,不值得獎勵。耶穌在這個比喻的結尾說:”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瑪竇福音20:16)。根據這個比喻的內容,最直接的解釋是,所有的信徒,不管他們在這一生中工作了多久,多么努力,都會得到同樣的基本獎賞:永生。十字架上的強盜(路加福音23:39-43),他一生的侍奉只限於一時的悔改和認信基督,但他和侍奉天主多年的弟茂德一樣,得到了永生的獎賞。當然,聖經也教導說,不同的服侍在天上有不同的賞賜,但最終的永生賞賜會平等地賜給所有人,這是基於天主在基督耶穌內的恩寵。

“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有几種情況是成立的。有一些人在時間上是第一個跟隨基督的人,卻不是國度里的第一個。猶達斯依斯加略是最早的門徒之一,并被尊為團體的財務主管,然而他的貪婪卻導致了他的失敗;保祿是使徒中最后一個(格林多前書15:8-9),卻又是最努力的一個(格林多后書11:23)。有些人在特權上是第一位的,但在國度里卻不是第一位的。根據新約的條款,外邦人有平等的機會進入天國,盡管他們沒有在舊約下侍奉天主。在舊約下長期勞苦的猶太人,嫉妒給予外邦”新來者”的恩典(見羅馬書11:11)。有些人在聲望和地位上是第一位的,卻可能永遠進不了國度。耶穌告訴法利賽人,他們所輕視的罪人正在他們前面得救。”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 (瑪竇福音21: 31 -32)

耶穌在瑪竇福音19:30中所教導的是:在天上會有許多驚喜。天堂的價值體系與人間的價值體系大不相同。那些在這個世界上受人尊敬和尊重的人(如年輕的財主)可能會被天主看不起。反之亦然:那些在這個世界上被輕視和拒絕的人(如門徒),事實上可能會得到天主的賞賜。不要被世界上的排名方式所迷惑,它太容易出錯了。那些在別人看來是第一的人(或在自己看來是第一的人!)可能會驚訝地發現,在審判日,他們在天主看來是最后一個。
(譯)

誰是聖神?

誰是聖神?

關於聖神的身份有很多誤解。有些人認為聖神神是一種神秘的力量。另一些人則把聖神理解為天主向基督的跟隨者提供的非個人的力量。聖經對聖神的身份是怎么說的?簡單地說,聖經宣布聖神是天 主。聖經還告訴我們,聖神是神聖一位,一個有思想、情感和意志的存在。

聖神是天主的事實在許多經文中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包括宗徒大事錄5:3-4。在這節經文中,伯多祿質問阿納尼雅為什么要向聖神撒謊,并告訴他 “你不是欺騙人,而是欺騙天主!”。這是一個明確的宣告,向聖神撒謊就是向天主撒謊。我們也可以知道,聖神是天主,因為祂具有天主的特性。例如,在聖詠139:7-8中可以看到祂的無所不在,”我往何處,才能脫離你的神能?我去那裡,才能逃避你的面容?我若上升於高天,你已在那裡,我若下降於陰府,你也在那裡。” 然后在格林多前書2:10-11,我們看到了聖神全知的特點。”可是天主藉著聖神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了,因為聖神洞察一切,就連天主的深奧事理他也洞悉。
我們可以知道聖神確實是神聖的一位,因為祂擁有思想、情感和意志。聖神能思想,能知悉。除了人內裡的心神外,有誰能知道那人的事呢?同樣,除了天主聖神外,誰也不能明瞭天主的事。” 聖神可以傷心(厄弗所書4:30)。聖神為我們代求(羅馬書8:26-27)。祂按照祂的旨意做決定(格林多前書12:7-11)。聖神是天主,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作為天主,聖神可以真正發揮耶穌所應許的護慰者的作用(若望福音14:16,26,15:26)。

(譯)

什么是褻瀆聖神?

什么是褻瀆聖神?

“褻瀆聖神”的概念在馬爾谷福音3: 22 -30和瑪竇福音12: 22 -32中被提及。耶穌剛剛行了一個神跡。一個附魔的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主把魔鬼趕了出去,治好了這個人的瞎和啞。驅魔的目擊者開始懷疑耶穌是否真的是他們一直在等待的默西亞。一群法利賽人聽到默西亞的談話,很快就打消了眾人任何萌發的信心。他們說:”這人驅魔,無非是仗賴魔王貝耳則步。” (瑪竇福音12: 24)

耶穌用一些合乎邏輯的論據反駁法利賽人,為什么祂不是用撒旦的能力趕鬼(瑪竇福音12:25-29)。然后祂講到對聖神的褻瀆。”為此,我告訴你們:一切罪過和褻瀆,人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罪,必不得赦免。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31-32節)

褻瀆一詞一般可定義為”藐視不敬”。該詞可適用於詛咒天主或故意貶低與天主有關的事物等罪。褻瀆也就是把一些惡歸於天主,或者否認我們應該歸於天主的善。然而,這種特殊的褻瀆案例,在瑪竇福音12:31中被稱為 “褻瀆聖神”。法利賽人目睹了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耶穌是在聖神的能力下行神跡,卻說主是附魔了(瑪竇福音12:24)。請注意,在馬爾谷福音3:30中,耶穌非常具體地說明了法利賽人褻瀆聖神的行為。”耶穌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祂附有邪魔。”

褻瀆聖神與指責耶穌基督附魔而不是充滿聖神有關。這種特殊類型的褻瀆在今天是無法復制的。法利賽人處於曆史上一個獨特的時刻:他們有律法和先知,他們有聖神攪動他們的心,他們有天主聖子自己站在他們面前,他們親眼看見祂所行的神跡。在世界的曆史上,從來沒有過這么多神聖的光亮賜給人;如果說有人應該認識到耶穌是誰,那就是法利賽人。然而,他們選擇了蔑視。他們故意把聖神的工作歸於魔鬼,盡管他們知道真理,有證據。耶穌宣布,他們的故意盲目是不可饒恕的。他們對聖神的褻瀆是他們對天主恩寵的最終拒絕。他們已經確定了自己的方向,天主要讓他們暢通無阻地駛向滅亡。

耶穌告訴眾人,法利賽人對聖神的褻瀆,”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瑪竇福音12:32)。這是另一種說法,即他們的罪永遠不會得到寬恕,永遠不會。現在不會,永遠不會。正如馬爾谷福音3:29所說:”他們犯了永遠不得赦免的罪”。

法利賽人公開拒絕基督(也是天主拒絕他們)的直接結果,在下一章就可以看到。耶穌第一次 “用比喻給他們講論了許多事”(瑪竇福音13:3;參馬爾谷福音4:2)。門徒對耶穌改變教學方法感到不解,耶穌解釋了祂使用比喻的原因。”因為天國的奧妙,是給你們知道,並不是給他們知道。…… 因為他們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見,也不了解”(瑪竇福音13:11,13)。耶穌開始用比喻和隱喻來掩蓋真理,這是猶太領袖正式譴責祂的直接結果。

同樣,這種褻瀆聖神今天不能重演,盡管有些人試圖這樣做。耶穌基督不在地上——祂坐在天主的右手邊。沒有人可以親眼目睹耶穌行神跡,然后把那能力歸於撒旦而不是聖神。

今天不可饒恕的罪是繼續不信的狀態。聖神目前向未得救的世人定罪,使他們認識到罪、正義和審判(若望福音16:8)。抵制這個定罪,故意不悔改,就是”褻瀆”聖靈。無論是在這個時代還是在未來的時代,對於拒絕聖神的提示信靠耶穌基督,然后死在不信中的人,都沒有赦免。天主的愛是顯而易見的。”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 (若望福音3: 16) 選擇也很清楚:”那信從子的,便有永生;那不信從子的,不但不會見到生命,反有天主的義怒常在他身上。”(若望福音3:36)

(譯)

《聖經》對尋找心神安寧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尋找心神安寧是怎么說的?

大多數人會把心神安寧定義為沒有精神壓力和焦慮。”心安”這個詞讓人聯想到佛陀般的沉着,其中平靜、舒適和沉着是如此的普遍,以至於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打擾到心安的人。一個不受干擾、平和的人被稱為心安。聖經中唯一一次出現”心神安寧”是格林多后書2:13,聖保羅說他沒有發現”心神安寧”,因為他在特洛阿沒有找到弟鐸。這句話的字面翻譯是”我精神的安息”。

聖經中安寧這個詞有几種不同的用法。安寧有時指的是天主與人之間的一種友誼狀態。這種聖潔的天主和罪惡的人類之間的和平已經通過基督的犧牲而實現,”因著他十字架的血立定了和平”(哥羅森書1:20)。此外,作為大司祭,主耶穌代表所有繼續”凡由祂而接近天主的人,祂全能拯救,因為祂常活著,為他們轉求”的人保持着這種友誼狀態(希伯來書7:25)。這種與天主的友誼狀態是第二種安寧的先決條件,這種安寧有時指的是平靜的心態。只有當”我們既因信德成義,便是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天主和好了”(羅馬書5:1)時,我們才能體驗到真正的心神安寧,這是聖神所結的效果,換句話說,就是祂在我們身上所展示的效果(迦拉達書5:22)。

依撒意亞26:3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意志”堅定”在祂身上,也就是我們的心思倚靠祂,以祂為中心,信靠祂,天主就會使我們處於”永久的和平”。我們心靈的寧靜是”完美的”或不完美的,程度是”意志堅定”在天主身上,而不是我們自己或我們的問題上。當我們相信《聖經》中關於天主的親近(如聖詠139:1-12),以及關於祂的良善和能力、祂的憐憫和對祂兒女的愛,以及祂對生活中所有環境的完全主權時,我們就會體驗到平安。但是,我們不能相信一個我們不認識的人,因此,密切認識和平的王子耶穌基督是至關重要的。

平安的體驗是祈禱的結果。”你們什麼也不要掛慮,只在一切事上,以懇求和祈禱,懷著感謝之心,向天主呈上你們的請求;這樣,天主那超乎各種意想的平安,必要在基督耶穌內固守你們的心思念慮。”(斐理伯書4:6-7)。

由於認識到全智全愛的天主聖父在我們的試煉中自有其旨意,所以能體驗到心神安寧的心態。”而且我們也知道: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馬書8:28)。

天主能從我們所經曆的苦難中帶來各種美好的事物,包括平安。即使是主的管教和責備,也會在我們的生活中 “結出義德的和平果實”(希伯來書12:11)。它們提供了一個新的機會,讓我們”期望天主”,最終”頌祝天主”(聖詠43:5)。它們幫助我們在別人經曆類似的考驗時”安慰”他們(格林多后書1:4),它們”分外無比地給我們造就永遠的光榮厚報”(格林多后書4:17)。

只有當我們通過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作了犧牲,與天主有了真正的平安時,才能得到心神安寧和與之相伴的靈性的安寧。那些試圖在世俗的追求中尋找平安的人,會發現自己可悲地被欺騙了。然而,對於天主徒來說,心靈的平安可以通過對那位”必要以自己的財富,在基督耶穌內,豐富滿足你們的一切需要”的天主的親密認識和完全信任而得到(斐理伯書4:19)。

(譯)

我怎樣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

我怎樣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

許多信徒都在這個問題上掙扎,特別是在我們這個高度科技化的世界里,但控制我們的思想是至關重要的。箴言4:23說:”在一切之上,你要謹守你的心,因為命是由此而生”。 “心”包括思想和由它產生的一切。有人說,我們每犯一次罪,都會犯兩次,一次是在思想上,另一次是在行動上。如果我們在這個基本的思想層面上攻擊它,而不是等它通過我們的行為扎根於我們的生命中,然后再試圖把它拔出來,那么我們的生命就更容易擺脫罪。

被試探(一個念頭進入腦海)和犯罪(沉浸在邪惡的念頭中并沉溺其中)之間也有區別。重要的是要明白,當一個念頭進入我們的腦海時,我們會根天主的聖言來審視它,并決定我們是否應該繼續走那條路,還是拒絕這個念頭,用另一個念頭來代替它。如果我們已經讓一種習慣在我們的思想生活中形成,那么要改變我們思想的路徑就會變得更加困難,就像要讓一輛汽車走出深陷的車轍,駛上新的軌道一樣困難。以下是一些聖經中關於控制我們的思想和擺脫錯誤思想的建議。

1. 在天主的聖言中,這樣當一個罪惡的思想進入我們的頭腦(試探)時,我們就能認識到它的本質,并知道該釆取什么方針。耶穌在曠野(瑪竇福音第4章)用適用於祂知道祂的思想應該釆取的方向的經文來回應撒旦的每一個試探,而不是從罪念的道路開始。當被試探要滿足祂身體上的需要(變石為餅)時,祂背誦了關於依靠天主的重要性的經文。當受試探為了得到世界的廣榮而去服侍撒旦時,祂提起那段說我們要單單服侍和敬拜天主的經文,說到屬於祂和屬於祂的人的光榮。當有人試探天主(看天主是否真的存在,是否會遵守祂的應許)時,耶穌用經文來回應,強調相信天主的重要性,而不必看到祂的存在。

2.活在對聖神的依賴中,主要是通過祈禱尋求聖神的力量(馬竇福音26:41)。如果我們依靠自己的力量,我們就會失敗(箴言28:26;耶肋米亞17:9;瑪竇福音26:33)。

3. 我們不要用那些會促進罪惡思想的東西來喂養我們的心靈。這就是箴言4:23的思想。我們要看守我們的心——我們允許什么進入我們的心,我們允許它們停留在什么上。約伯傳31:1說:”我同我的眼立了約,決不注視處女。” 羅馬書13:14說:”14但該穿上主耶穌基督;不應只掛念肉性的事,以滿足私慾。” 因此,我們要避免那些會讓我們跌倒的期刊、視頻、網站、對話和情況。我們也應該避免與那些會鼓勵我們走上這些錯誤道路的人相處。

4. 我們要努力追隨天主,用敬虔的追求和心態代替罪惡的思想。這就是替換的原則。當受誘惑去恨一個人的時候,我們要用敬虔的行動來代替那些仇恨的想法:我們要對他們好,說他們的好話,為他們祈禱(瑪竇福音5:44)。我們不應該偷竊,而應該努力工作掙錢,這樣我們就可以尋找機會給予其他需要幫助的人(厄弗所書4:28)。當受到誘惑去貪戀一個女人的時候,我們要轉過目光,為天主造我們——男性和女性——的方式贊美天主,并為這個女人祈禱,然后把她當作姐妹(弟茂德前書5:2)。聖經經常提到要 “放下”錯誤的行為和思想,但又要”穿上”敬虔的行為和思想(厄弗所書4:22-32)。僅僅尋求放下罪惡的思想,而不以敬虔的思想取代這些思想,就會給撒旦留下一塊空地,讓他來播種他的雜草(瑪竇福音12:43-45)。

5. 我們可以按照天主的旨意,利用與其他基督徒的交通。希伯來書10:24-25說:”應該彼此關懷,激發愛德,勉勵行善,決不離棄我們的集會,就像一些人所習慣行的;反而應彼此勸勉;你們見那日子越近,就越該如此。” 那些會鼓勵我們進行我們所希望的改變的信徒同胞(如果是同一性別的最好),會為我們祈禱并與我們一起祈禱的人,會用愛問我們做得怎么樣,會讓我們負責任地避免走老路的人,確實是很有價值的朋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除非我們把信心放在基督身上,作為脫離我們罪的救主,否則這些方法將毫無價值。這是我們絕對要開始的地方! 沒有這一點,就不可能戰勝罪惡的思想和試探,天主對祂兒女的應許也不會給我們,聖神的能力也不回給我們!

天主會祝福那些尋求用祂最重要的東西來尊崇祂的人:我們內心是誰,而不僅僅是我們在別人面前的表現。願天主使耶穌對納塔乃爾的描述也適用於我們—一個沒有詭詐的人(若望福音1:47)。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