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释義 默西亞

名詞释義
默西亞

希伯來語,意思是 “受傅者”。希臘文翻譯是基督,由此詞而來的 “基督”。希伯來語譯為 “默西亞”。在以色列,君王和祭司一樣,都是受傅者;而未來的君王,將成為他的子民和世界的救主,被稱為 “受傅者”。這個詞在《聖經》中被應用到未來的救世主(詠2:),在講到耶和華的敵人和 “他的基督 “的陰謀時,被稱為 “受傅者”。它在后來的猶太人著作中也有使用;而新約聖經顯示,在我們主的時代,它是當時經常使用的。

(譯)

默西亞(受傅者)是希伯來語 Mashiah一名的譯音,拉丁文譯音作默西亞(Messia)。此名是出於動詞 Mashah,意思是「塗抹」(耶22:14)、「用油擦」(依21:5)、「以油抹身」(亞6:6)等。思高譯本將此動詞普通譯作「傅」,被動式則譯作「受傅」,有些地方也譯作「敷」(創31:13)。默西亞就原文來說,只是「傅」動詞的過去分詞,故此按字面是「受傅者」(詠2:2)。依照舊約,受傅的人有司祭(肋4:3)、君王(達9:25),甚至還有異教的君王如居魯士(依45:1上主……對他的受傅者……)、列位宗祖(詠105)等。可是就全部的啟示來講,以上所述各種名詞的重要意義,是指「默西亞」,即「基督」,那位要來的神秘人物。「默西亞」這名字希臘文意譯作 Christos 「基督」或「基利斯督」,而常指吾主耶穌基督。除了若1:42; 4:25外,代替「默西亞」常用基督,原來基督是 Chrio 動詞的過去分詞,後來漸漸成了一個固有名詞。

古時,用傅油禮祝聖或指定被選的人,為能善盡君王、司祭或先知的責任,故此「傅油」。 Mashah 此動詞,按借意講,有指定、任命、選命等意。誠然,為任命耶穌為人類的拯救者,沒有用甚麼外表的禮儀,但根據聖伯多祿的講論:「天主……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納匝肋的耶穌」(宗10:38; 見希1:9)。在希伯來原文,舊約中為指示未來的拯救者,使用「默西亞」一名的地方不多,最著名的是詠2:2; 撒上2:10; 參閱詠45:8; 依61:1; 達9:25, 26等處。為指明默西亞引用的其他名稱主要的是:(a)「厄瑪奴耳」(依7:14; 8:8);(b)「上主的僕人」(依42; 49; 50; 52:13; 53:12);(c)「苗芽」(耶23:5; 33:15; 匝3:8; 6:12; 依4:2);(d)「嫩枝」;(e)「幼芽」(依11:1);(f)「牧人、牧者、善牧」(匝11章; 則34章; 37:24; 參閱依9:6);(g)「基石、石頭、角石」(依28:16; 詠118:22);(h)「君王」(詠2:6; 45:2);(i)「人子」(達7:13)。

舊約中默西亞的期望和觀念
在耶穌誕生前後,猶太人所期待的默西亞,具有好幾樣面目,最普遍、也最吸引人心的似乎是君王,強而有力的君王,可獲勝利,能驅逐眾敵而建立達味王國的一位君王(見撒羅滿聖詠集17等)。由於這位君王應是達味的後裔,所以眾人也稱之為「達味之子」(瑪12:23; 21:9; 22:42)。默西亞的另一面目乃是先知,無疑,這觀念是本於申18:18(見若1:21,25; 6:14; 7:40)。由於默西亞身為先知,那末,「上主的僕人」的名號與責任應由他負起,但事實上,耶穌同時代的猶太人,不肯提出這一名稱,他們所喜愛的名稱是君王;因此,在耶穌升天之後,猶太人中便產生了兩個,甚或三個默西亞的觀念:即一位是出自猶大家族,另一位是出於肋未或若瑟(厄弗辣因)家族。依撒意亞的阿剌美譯文和演義,也把上主僕人的形像,從上主僕人的四首歌曲中取消了。

默西亞另一個屬末世論的面目,是「人子」。可是這名稱,在耶穌時代,並不那麼普遍,似乎祇有一些團體認識它,小百姓和經師們平常所喜用的,是「達味之子」和「默西亞君王」兩個名稱,見若12:34。事實上,舊約中關於默西亞的名稱和預言,不論怎樣深奧,如何優雅,除非耶穌降世,宣告喜訊,受難而死,復活升天,遣發聖神,人是無法明瞭的。為此,聖教會的教父及聖師們說得十分對:舊約好比一道關閉的門,開啟這道門的鑰匙,是降生為人的天主聖子耶穌基督。實在,舊約所載有關默西亞的各種面目,如君王、先知、司祭、人類的審判者等,都實現了,而且只實現在耶穌身上。

新約中默西亞的肖像
新約中,除若1:41; 4:45兩處外,常用希臘文名字「基督」(Christos),以代替希伯來文的「默西亞」,因此,譯述新約者,也就通常譯作「基督」。思高譯本有時譯作「受傅者」,有時譯作「基督」,很多次譯作「默西亞」。為何會如此?原因是:「受傅者」這個過去分詞,在保祿傳佈福音的時候,尤其在他於異民中所組織的教會,已成了固有名字,因此,也就容易了解為甚麼在宗徒經書中差不多時常譯作「基督」,但在那些保存原始教會的最古傳說,如福音及宗徒大事錄中,仍保留「默西亞」此古名稱。

新約全書證明宗徒們和原始的教會,一心一意地相信耶穌是所預言的默西亞。這種深信是根據歷史的事實——即門徒們所見所聞的,是依靠天主的話——即天主的預言。這種堅固的信心,自宗徒時代開始,直到現在,一直到耶穌再次來臨,迫使他的教會宣講耶穌是默西亞,是天主子,凡依賴他的名的人,必獲得生命(若20:31)。

(摘自思高聖經中心)

名詞释義  主 Lord

名詞释義
主 Lord

在舊約中常用來對天主的稱呼,但在新約中通常被用于基督。在舊約希臘版和用它的人,在拉丁文聖經在這件事上用它來代替Jahweh(耶和華),以色列人中對天主的專用名稱。聖保祿和其他新約作家使用這個稱號的方式是他們認為基督為天主的證據之一。在宗徒大事錄10:48中,祂被稱為主耶穌基督。

(譯)

名詞释義 靈波獄

名詞释義
靈波獄

一些靈魂的住所,不因他們的過錯而被排除在天堂之外; 之所以叫這個,是因為古代相信它位於地獄的範圍附近。神學家區分了兩個不同的靈波獄:教父的靈波獄,死在基督前的正義者被留在那裏,直到天堂由救世主重新開放,以懲罰亞當的罪; 而嬰兒的靈波獄,在那里,那些在原罪中死去但没有人的罪,被剥夺了他们在超自然秩序中得到的幸福,而不是在自然秩序中得到的幸福。

(譯)

名詞释義 還俗;天主的羔羊

名詞释義
還俗

將教會人員或事物變成非教會或世俗條件的行為; 世俗化。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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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释義
天主的羔羊

這頭銜表示祭品為罪惡而獻出的觀點; 回想到依撒意亞53:7,主的僕人,即默西亞,被稱為 “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聲,他也同樣不開口。”聖洗者若翰用于我們的主的頭銜(若1:29,36)。祂在《默示錄》中29次被稱為”羔羊”。 在格林多前書5:7 和伯多祿前書,我們的主被稱為“羔羊”意思是逾越节的羔羊;的聖洗者若翰也稱逾越节的羔羊是基督的象徵,基督是罪惡的祭品。

(譯)

名詞释義 耶穌

名詞释義
耶穌

我們主的名字(瑪1:25)。它是希臘文的拉丁形式,Iesous; 希伯來文,Jeshua, Joshua,意思是”耶和華是救恩”,被教父解釋為救世主。這個名字由聖名瞻禮來慶祝,特別受到聖名協會的崇敬,作為糾正褻瀆習慣和培養崇敬精神的手段。引用天父的名字:” 你們因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必賜給你們。(若16:23)。伯多祿以這個名字使盲人起身行走(宗3:6)。
(譯)

耶穌基督是誰?

耶穌基督是天主惟一聖子、我等主、降世成人,取名耶穌基督、代人贖罪的救世主。

耶穌之名,希伯來文,意指“天主救贖”,是天使加俾額爾向聖母瑪利亞報喜時所宣布的,表示耶穌所負的救世使命。

基督之名,希臘文,意指“受傅者”。當時在以色列,因主名領受傅油禮者,是那些從天主領受特殊任務的人。當時有三種人領受傅油禮,即國王、司祭和先知。耶穌也叫基督(受傅者),表示祂負責執行此三種任務:一、祂創造了宇宙萬有和人類,祂自然是他們的王。二、祂在十字架上祭祀天父,代人贖罪,祂當然是大司祭。三、祂傳達天父的旨意於人間,祂當然是偉大的先知。

耶穌是天主惟一子,表示耶穌基督同天父的關系。福音上記載:耶穌受洗和耶穌顯容時,天父在空中指着耶穌向門徒們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從祂。”控告耶穌的人在公議會上審問耶穌說:“你是天主子嗎?”耶穌回答說:“你說得對,我是天主子。”(路廿二70)。當耶穌問門徒們說祂是誰時,伯多祿立刻答應說:“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瑪十六13-20)。耶穌復活后,祂天主子的榮耀顯示在祂的人性上,宗徒們遂公認說:“我們看到了祂的榮耀,即祂是天父惟一子的榮耀,充滿了恩寵與真理。”(若一14)。

耶穌基督是我等主,祂當之無愧,因為祂是天主子,宇宙萬有的主宰,誠如聖若望福音上所說:“聖言(天主子)就是天主,聖言在起初就與天主同在,萬物是藉着祂而造成的,凡受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因祂而造成的。”(若一1-3)。所以祂自然就是我們的主。此外,耶穌代人贖罪,為人類恢復了永生,也自然就是我們的主。

(摘自網絡)

名詞释義 代禱 Intercession; 耶和華 Jehovah

名詞释義
代禱 Intercession

代表一方在另一方面前祈求。在教會中使用中,中解的身份主要屬於耶穌基督。(弟前1;希7)。聖母,所有恩寵的中保,天使,天堂裏的聖人,煉獄的靈魂和地球上的信徒,可以通過他們的祈禱和功勞為我們罪人代禱。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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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释義
耶和華 Jehovah

現代學者稱為Yahveh 或 Yahweh(希,他是誰),在舊約中是天主的名字,出現約6000次。猶太人認為,這是偉大、光榮、可怕、隱藏、神秘、應受死亡的褻瀆的名字(肋 24)。指定存在,或者,正如天主自己表達的,”我是誰”(出3),它在霍雷布山被揭示給梅瑟作為不可傳達的天主的名字。

(譯)

名詞释義 幼兒領聖體

名詞释義
幼兒領聖體

在古代,東方教會的嬰兒在受洗後立即領聖體;在西方,在死亡的時候領受是很常見的。第四届拉特朗會議(1215年)和特倫特會議在取得多年酌處權後,對兒童到達開明悟年齡后制定了逾越節和臨終領聖體的規誡。

幼兒履行這一規規定的責任主要在其父母或監護人。在開明悟年齡(約7歲)之前,他們不能領聖體。然而,如果他們能夠區分聖體與普通麵餅,並虔誠地崇拜它,在他們面臨死亡的危險時可以領聖體。在死亡危險之外,他們有必要對基督教教義有更深入的瞭解,並且以應有的崇敬態度對待聖體。

對其充分處置的判斷留給懺悔者、父母或監護人。教區神父要注意,孩子們領聖體既不被接納太早,也不要拖得太久。教宗庇護十世的意圖是,與父母私下初領聖體; 然後,經過更充分的教導和準備,所有已經私下初領聖體的兒童,應獲准參加每年举行一至两次的庄严領聖體。

(譯)

名詞释義 教宗無誤論

名詞释義
教宗無誤論

保護基督教會的領袖不受在信仰或道德問題上的教導錯誤。這種保存是由於聖神,真理的精神的特別援助,并給予,以便信徒可以得到他們信仰的真理。為了行使這一特權,教宗必須根據他的最高權威,而不僅僅是作為私人神學家,作為所有基督徒的醫生和牧師進行教學;他必須教授一個信仰或道德問題;他必須定義,并明確表示有義務表示同意;定義必須責成普世教會。這種無懈可擊的有效原因是神聖的幫助。教宗無誤的目標是那些明確或含蓄地包含在啟示錄的公開内容中的真理,這是聖經和傳統中所理解的。羅馬教宗的性質是不可改變的,獨立於教会的先行、同时,或嗣后得到教会的同意,即主教和信徒。

(譯)

名詞释義 大赦

名詞释義
大赦

在罪被赦免后,豁免罪的暫罰,這是教會從基督和祂的聖人的功勞寳庫中給予的。全大赦豁免整個暫罰。限大赦只豁免部份暫罰。

例如,一次40天的大赦,會減輕這些時間的暫罰,就像通過進行40天的古代規範懺悔那樣。教會在給予生者一種大赦時,從她的功勞中向天主提供賠贘,這樣這種大赦就是真正的法律赦免暫罰。為亡者的大赦是通過轉求的方式獲得的,即教會從她的功勞寶庫中提供賠贘感,並求天主將這種賠贘用于煉獄的靈魂。

如果所有條件都得到滿足,對生者的大赦,就會產生效果,這是無可置疑的,而對亡者的大赦,因為逝去的靈魂不在教會的管轄之下,取決於天主的美意。除了習慣性的意圖,恩寵的狀態和規定的善工,祈禱,施捨,朝拜教堂等,都能獲得大赦。得到全大赦需要告解和領聖躰。每月告解兩次,每週領聖躰五、六次,除了喜慶的放縱外,就足以满足除禧年以外的所有全大赦。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