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誓的罪

發誓的罪
天主教會關於發誓的罪有什么教導? 除了妄呼上主的至聖聖名外,從未認為發誓是一種罪過。 一些天主教徒認為,所有形式的發誓都是有罪的。 是嗎? 還是只是個人觀點?
首先,作為基督徒,我們的每一個舉動都應達到建立基督奧體的目的。 宣誓沒有陶冶任何人。 它不會促進智能對話。
對於某些人來說,粗言穢語是指一切,從妄呼上主的至聖名到詛咒,褻瀆,乃至陳舊丑陋的褻瀆。

根據天主的第二條誡命,“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出20:7)更具體地說,一個人必須尊重天主的聖名。在整個聖經中,天主的聖名被認為是神聖的。祂向那些相信的人透露自己的名字,并通過這個啟示邀請他們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當你繼續寬松地使用天主的名字作為毫無意義的表達方式時,你如何與天主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不要讓這種壞習慣逐漸蔓延到你的談話中。
第二條誡命不僅僅表現出對天主聖名的尊重。我們應該表達對天主所有創造物的尊敬,例如聖母,聖人,天使;用撒旦,地獄之類的詞來表達諸如“ damm it!”(該死!他媽的)之類的詞,濫用與教堂相關的詞,例如聖爵或聖體龕。盡管這些表達方式已經成為習慣,但它們反映出內心的一切,完全不尊重天主及其創造物。

關於那些發誓的人,聖經說:
“死亡和生命,全在乎唇舌;放縱唇舌的,必自食其果。”(箴18:21)
我們的話語是我們思想和內心的指示。 耶穌說:“因為心裏充滿什麼,口裏就說什麼。善人從善庫裏,取出善來;惡人從惡庫裏,取出惡來。”(瑪12:34-36)
“因為憑你的話,要定你為義人;也憑你的話,要定你為罪人。”(瑪12:37)

(譯)

犯罪的機會

犯罪的機會

天主教會關於的機會”是什么意思?

犯罪的機會是指致人犯罪的“人,地方或事物”。

例子:

人:一個人的壞影響。 與該人閑逛時,您會參與偷竊。

地點:去酒吧時,你會喝醉然后與其他人打架。

事情:當您上網時,您會被色情吸引。

如果您能夠認識到人生中的犯罪機會,則可以設法避免它們,以免犯罪。

(譯)

接吻之罪

接吻

什么時候罪?

首先,區分不同種類的接吻很重要。

第一種是短暫的親吻,這是愛的象徵。 這樣顯示在配偶,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親戚等之間。這種接吻沒有罪。

第二種是告別和問候之吻。 它與上面的類似,經常出現在公共場所,包括公交車站,火車站,飛機場等。這種接吻沒有罪

第三種親吻是在已婚夫婦之間看到的親吻,這種親吻通常持續的時間比短暫的時刻長。 這種接吻沒有罪。

下一種接吻是戀愛中的男孩和女孩之間的接吻。 這種接吻沒有罪。

那么接吻何時會成為罪惡呢? 當兩個異性未婚者長期,熱情,令人興奮的吻時,接吻就成為一種罪惡,這種接吻導致性交的欲望,這種結合只有在婚配聖事中才合法。

(譯)

約會成為犯罪時

約會成為罪時

約會有罪嗎?

約會本身并不是罪過。 如果不約會,如何結婚?

當約會的意圖違背貞操的美德時,約會是一種罪過。 如果一個人約會是出於參與性關系的意圖,無論是否同意,這種約會都是犯罪的。

意圖是確定約會是否有罪的決定因素。 如果心不純,那是有罪的

(譯)

習慣性犯罪

習慣性犯罪

習慣性犯罪是一種破壞性的行為,會令人上癮,控制不已,并且始終存在。

在大多數情況下,罪惡籠罩在黑暗中,因此,人會遭受極大的恥辱和罪惡感。 有時,罪惡甚至開始定義一個人,并成為他/她一生中的主要問題。 習慣性的罪惡在情感和精神上摧毀

以下是一些習慣性犯罪的例子:

酗酒和吸毒。

怒。

暴食(暴飲暴食)。

閑聊。

欲望(不受控制的性欲)。

手淫。

色情。

婚前性行為。

不道德行為(同性關系,狂歡,賣淫等……)。

偷竊。

為什么稱其為習慣性犯罪?

之所以稱為習慣性犯罪,是因為它已成為犯下該罪行的習慣。 一遍又一遍地做。 去認罪,并保證不再犯罪。 五天后,再次這樣做

如果以誠摯的悔改去認罪,那么過去的罪過將得到寬恕。 如果承認犯有通奸之類的慣常犯罪,并計划在當晚恢復相同的戀情,那么這種習慣常犯罪就不會被寬恕。 因為沒有真正的悔改。

習慣性犯罪的症狀:

感到失敗。由於,想放棄耶穌。不再去教堂,不再閱讀聖經和其他令人振奮的精神材料。

天主分離。隨着時間的流逝,由於缺乏與天主相處的時間,開始感到自己離很遠。

感到不配:由於沉迷於慣犯,懷疑天主會愛一個像自己這樣的罪人。覺得不配得到天主愛的憐憫沒有意識到耶穌來拯救罪人,而不是義人。

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這種想法與聖保祿的聖經經文相呼應,他說:“因為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7:15我也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因為我有心行善,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 作。718-19

沒有意識到自己在這場與人性微弱的斗爭中并不孤單,而是將羞恥感藏在心中,拒絕與他人分享。

沉迷於罪惡。 慣犯的罪不再是過時的事。 它一直在腦海中,對此感到無助。

您如何克服慣犯

以下10種做法將幫助克服習慣性犯罪。

每天祈禱。

強化身體。 (抵制罪惡的食欲。)

天主的恩典敞開心

恭敬聖母瑪利亞。(玫瑰)。

避免犯罪。 (遠離它。)

維護保持眼睛。 (看其它方式。)

保持忙碌。 (開始一項愛好,找一份工作,加入一個小組。)

考慮地獄的后果。

避免沮喪。 (不要失去勇保持良好的戰斗。)

幫助他人停止犯罪。

慣犯的后果是什么?

關於那些習慣性犯罪的人們等待什麽,聖經上有許多段落。 這一段是35-6,其中說:

為此,你們要致死屬於地上的肢體,致死淫亂、不潔、邪情、惡慾和無異於偶像崇拜的貪婪,為了這一切,天主的義怒纔降在悖逆之子身上

(譯)

上癮和罪過

上癮和罪過

如果一個人喝醉了或在毒品的影響下犯了罪,是否罪? 或成癮減輕或廢除與罪有關的罪惡感。 有人說:“如果他喝醉了,就不可能有犯罪意圖。所以他是無辜的。”

如「罪」所述,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才能犯下嚴重的(致命的)罪惡。 們是:

必須是一件大事;

必須充分了解這是一種致命的罪惡;

必須在完全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完全同意是指“自願”這樣做。天主教教理第1857

在確定一個人在成癮的影響下是否犯了罪時必須問的一個問題是:“該人在喝醉或吸毒之前的意圖是么?

該人是否計划犯嚴重罪行? 他是否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僅在天主眼中是犯罪的,而且還違反了國家的法律? 換句話說,他是否知道自己將觸犯法律? 他是否繼續自願犯罪?

有人會說:“但是他喝醉了。” 是的,他可能喝醉了。 但是,許多成癮者喝酒是為了增強勇氣(勇於犯罪)和/或希望在物質影響下被發現無罪。

在上述情況下,這三個條件均得到滿足,該人即犯了自己的罪行。 他有自由意志,并且在仍然能夠推理并說 “不,我不會那樣做” 的同時選擇犯罪。

雖然不能否認,成癮會減少選擇的自由,從而減輕人的罪惡感,但只有當一個人在成癮的晚期階段決定犯下罪行時,才能使用這種行為,例如“非常醉酒 “不在飲酒之前。

(譯)

協助他人的罪

助他人的罪

一個人天主面前為另一個人的罪責嗎?”

罪過是個人的行為。再者,在別人犯的罪過中,如果我們給予合作, 我們也要負責。(天主教教理第1868條)

一個人可以通過哪種方式對另一個人的罪責負責?”

──直接地、故意地參與犯罪的行動;

──下命令、出主意、給予讚揚或認可;

──當人犯罪時,雖有義務而不揭發,或不阻止;

──袒護作惡者。(天主教教理第1868條)

聽說一個人可以通過九種方式助他人罪?”


根據天主教的古老教,信徒被要求記住九種輔助他人罪過的方式。 以下是古老的教

1)商議;

2)命令;

3)同意;

4)挑釁;

5)表揚或奉承;

6)隱瞞;

7參與

8)保持沉默;

9)為所犯的辯護。

(譯)

Simony罪

Simony

聽說simony是一種罪過。 以前從沒聽過這個詞。 這是什么意思?

Simony在宗徒大事錄89-24中找到其起源。 在那里,您會讀到西滿術士Simon the Magician)向宗徒伯多祿和若望捐了錢,以供他們舉手接受聖神。 “ simony”一詞來源於“ Simon”

在天主教教理中,Simony的解釋如下:

西滿尼(Simony)的定義是買賣精神事物。 (宗89-24)對於西滿術士,他想購買使徒在工作中所見的屬靈能力,聖伯多祿向他說:“願你的銀錢與你一起喪亡!因為你想天主的恩賜可用銀錢買得。”(宗820伯多祿因此堅持耶穌的話:“你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分施。”(瑪108)適合自己的屬靈產品并以其所有者或主人的身份對待它們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們在天主內有其來源。 一個人只能從祂那里得到,而無需付錢。”

因為我們自由地接受天主的恩賜,所以我們應該免費地給予他們。

Simony 罪的例子是出售降福過的宗教物品,例如耶穌受難像,聖像,文物,宗教蠟燭,宗教勛章,念珠,聖衣,雕像,等等。

在更大范圍內,simony 罪還包括諸如神父付錢升至主教職位,要求任何種類領洗費用的神父,要求特定彌撒津貼的神父之類的事情,而不是固定的數額比當地主教規定的多,以這筆錢滿足神父的需要。Simony 罪還包括放縱購買大赦,從和好聖事的赦免中獲得好處,以及其它與嘗試用金錢購買商品或交換商品有關的問題。

(譯)

Simar

Simar

Simar是什麽,它的用途是什么? Simar僅由主教佩戴。這是主教最常用的衣服。 它在許多方面都類似於長袍,但由於它還有相同材料和顏色的肩斗篷,因此它并不是一般的長袍。它常是黑色的(教宗除外),它的鑲邊對樞機主教來說是猩紅色的,對主教來說是紅色的。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