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和靈氣
天主教教會對靈氣修行的立場是什么?
關於這一問題,美國天主教會議指出:
2009年3月25日
關於評價靈氣作為替代治療委員會的准則
美國天主教會議
在美國,人們不時會提出關於各種替代療法的問題。主教們有時會被問到:“教會對這種治療的立場是什么?”USCCB理論委員會編制了這一資源,以協助主教作出答復。
I. 神聖恩典的療愈和自然力量的療愈
教會認識到兩種治療方式:通過神聖的恩典治療和利用自然力量的療愈。至於第一種,我們可以指出基督的事工,他做了許多身體上的治療,并且委托他的門徒進行這項工作。為了忠實於這一使命,從使徒時代起,教會通過祈求主耶穌的名字為病人祈禱,要求通過聖神的力量來治療,無論是用聖事的形式覆手,塗上油或簡單的祈禱以求醫治,這通常包括呼吁聖人幫助他們。至於第二個問題,教會從來沒有考慮以天主的恩賜醫治排除通過醫學實踐求助於自然的療愈方法。除了她的療愈聖事和各種療愈祈禱之外,教會有着通過自然手段照顧病人的悠久曆史。這方面最明顯的跡象是,在我國各地找到大量天主教醫院。這兩種治療方法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因為神聖力量有可能治愈,但這并不意味着我們不應該使用自然的手段。天主是否會用超自然的方法治愈某人,這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正如天主教會的教義所指出的那樣,聖神有時賦予某些人“一種特殊的療愈能力,以彰顯復活的主的恩寵的力量。”然而,這種療愈的力量不在人類的掌握之中,因為“即使是最強烈的祈禱也不一定能治愈所有的疾病。”因此,訴諸自然的療愈方法仍然是完全合適的,因為這些都是由人類支配的。事實上,基督教慈善組織要求我們不要忽視自然的方法來醫治生病的人。
II. 靈氣與療愈
靈氣的起源和基本特徵
靈氣是19世紀末研究佛教經文的Mikao Usui 在日本發明的一種治療技朮。根據靈氣教導,疾病是由某種“生命能量”的分裂或失衡引起的。靈氣練習者通過將他或她的手放在病人身體的特定位置來治療,以促進靈氣這一“宇宙生命能量”從靈氣從業者到病人的流動。有許多指定的手位置來處理不同的問題。靈氣的支持者斷言,修行者不是療愈能量的來源,而僅僅是對它的通道。要成為靈氣修行者,必須接受靈氣大師的“啟動”或“調諧”。這個儀式使一個人“調諧”到“宇宙生命能量”,并使一個人能夠充當“宇宙生命能量”的管道。據說有三個不同層次的調性(有人教導說有四個)。在更高的層次上,一個人據稱可以引導靈氣能量,并在一段距離內影響療愈,而不需要身體接觸。
靈氣作為一種自然的治療手段
雖然靈氣的支持者似乎同意靈氣并不代表它自己的宗教,而是一種可能被來自許多宗教傳統的人使用的技朮,但它確實有宗教的几個方面。靈氣經常被描述為一種“精神上的”療愈,而不是普通的使用物理治療的醫療程序。關於靈氣的許多文獻都提到了上帝,女神,“神聖的治療力量”和“神聖的心靈”。生命力量能量被描述為被上帝、“更高的智慧”或“神聖的意識”所指引。同樣,靈氣修行者從靈氣大師那里接收到的各種“調音”都是通過“神聖儀式”來完成的,這些儀式涉及到某些“神聖符號”的顯現和沉思(這些符號傳統上是由靈氣大師保守的)。此外,靈氣經常被描述為一種“生活方式”,列有五個“靈氣戒律”,規定了正確的道德行為。
然而,有一些靈氣從業者,主要是護士,他們試圖接近靈氣只是作為一種自然的治療手段。然而,靈氣被視為自然的療愈手段,成為自然科學的標准。的確,可能有一些尚未被科學理解或認識到的自然療愈手段。然而,判斷一個人是否應該把自己托付給任何特殊的自然療愈手段的基本標准仍然是科學的標准。
根據這些標准判斷,靈氣缺乏科學可信度。它還沒有被科學界和醫學界接受為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缺乏證明靈氣有效的著名科學研究,關於靈氣如何可能有效的科學解釋也是如此。對靈氣功效的解釋完全取決於一種特定的世界觀,因為這種“宇宙生命能量”(靈氣)被人類的思想和意志所操縱。靈氣實踐者聲稱他們的訓練允許人引導所有事物中存在的“宇宙生命能量”。然而,這種“普遍的生命能量”在自然科學中是未知的。由於這種能量的存在并不是通過自然科學觀察到的,這些療法的正當性必然來自於科學以外的其他東西。
靈氣與基督的療愈能力
有些人試圖將靈氣與基督徒所知的神聖療愈聯系起來。他們錯了。從靈氣實踐者的療愈能力可由人類支配這一事實可以立即看出根本的不同。一些老師想要避免這種暗示,并認為不是靈氣修行者親自影響療愈,而是神意識引導靈氣能量。然而,事實仍然是,對基督教徒來說,獲得神聖療愈的途徑是向主和救世主的身份的基督祈禱,而靈氣的本質不是祈禱,而是從靈氣大師傳給學生的技朮,一旦掌握了這一技朮,就會可靠地產生預期的結果。一些修行者試圖通過向基督祈禱來使靈氣變得基督教化,但這并不影響靈氣的本質。由於這些原因,靈氣和其他類似的治療技朮不能被基督徒稱為神聖恩典的治療。
基督徒認為神恩典治療與靈氣治療之間的區別,在靈氣支持者用來描述靈氣治療中所發生的事情的基本朮語中也很明顯,特別是“宇宙生命能量”。“聖經”和基督教傳統都沒有把自然世界說成是建立在“宇宙生命能量”的基礎上的,這種能量受自然人類思想和意志力量的支配。事實上,這種世界觀起源於東方宗教,具有某種一元論和泛神論的特徵,即自我、世界和神之間的區別往往會逐漸消失。我們已經看到靈氣修行者無法明確區分神靈療愈能力和人類支配的力量。
III結論
靈氣療法在自然科學的發現或基督教信仰中都沒有得到支持。對於一個天主教徒來說,相信靈氣療法是無法解決的問題。在照顧一個人的身體健康或其他人的身體健康方面,使用一種沒有科學依據(甚至是振振有詞)的技朮通常是不謹慎的。
在照顧一個人的精神健康方面,有重要的危險。要使用靈氣,至少必須以一種隱含的方式接受作為靈氣理論基礎的世界觀的核心要素,這些要素既不屬於基督教信仰,也不屬於自然科學。然而,如果沒有基督教信仰或自然科學的理由,一個相信靈氣的天主教徒就會在迷信的范圍內運作,無人地帶,既不是信仰,也不是科學。迷信使一個人的宗教感情和實踐變成一個錯誤的方向,從而敗壞了人對天主的崇拜。雖然有時人們因無知而陷入迷信,但所有以教會的名義教導的人都有責任盡可能地消除這種無知。
由於靈氣療法既不符合基督教教義,也不符合科學證據,因此,天主教機搆,如天主教保健設施和避靜中心,或代表教會的人,例如天主教神父,都不適宜促進或支持靈氣療法。
William E.Lori(主席),布里奇波特主教。
若望涅斯特德,聖保祿和明尼阿波利斯大主教。
倫納德·P·布萊爾,托萊多主教。
亞瑟·J·塞瑞特利,帕特森主教。
聖安東尼奧大主教何塞·H·戈麥斯牧師。
奧克蘭主教艾倫·H·維格尼隆。
羅伯特麥克馬納斯,伍斯特主教。
唐納德·W·烏爾,華盛頓大主教。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