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戰爭

正義戰爭

正義戰爭的三個基本條件:

作為最后手段進行的條件。所有非暴力的選擇都必須用盡,才能證明使用武力是合理的。

一次可以為糾正錯誤而斗爭的戰爭。例如,對武裝攻擊的自衛總是被認為是正義的事業。此外,正義的戰爭只有在“正確”的意圖下才能進行:正義戰爭的唯一允許目標是糾正傷害。

戰爭只有在有合理的成功機會的情況下才能是公義的。在無望的戰爭中造成的傷亡在道義上是不正當的。

天主教教會對正義戰爭有什么教導?

在第2309號天主教教理中,它指出:

應以嚴謹態度,考慮訴諸武力的合法自衛的嚴格條件。此種決定的嚴重性,應使此種自衛受到道德合法性的嚴格條件的規范,即須同時兼有下列條件:

──侵略者所加予國家或國際社會的傷害應是持續的、嚴重的和確定的;

──除訴諸武力以外的其他一切辦法均顯示不切實際或無效;
──
有成功的可靠條件;

──訴諸武力不會招致比應鏟除的惡,有更大的惡及混亂。現代武器的毀滅威力,在此種狀況的評估中,要求極度的明智。

這些是在所謂「正義戰爭」的道理中例舉的傳統要素。

負責公益者,應該審慎評估其道德合法性的條件。”

梵蒂岡認為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是正義戰爭嗎?

從第一天開始,梵蒂岡就譴責入侵伊拉克是一場“不公正的戰爭”。這與阿富汗戰爭沒有什么不同。它不符合上述條件,作為保護美國不受侵略的必要條件。

(譯)

两种审判

两种审判

宗徒信经关于耶稣的审判说:“他会再来审判生者和死者。”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都会受到两次审判,当我们死时,当基督再回来的时候?

天主教会教导人们有两种审判。“私审判”和“公审判”。

私审判”是基于耶稣在路加福音2343节中所说的话,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天你就要与我一同在乐园里。” 这是一个人死后立即作出的审判。从这一刻起,一个人要么上天堂,要么炼狱,要么下地狱。

公审判” 建立在信条的基础上:“审判生者和死者。” 这就是基督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降临时的审判,他将决定那些尚未死去的人的命运,并确认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的审判。

(译)

判斷

判斷

如果我看到我們教會的一名成員在公眾場合行為不當,作為一個天主教徒,我是否有義務告訴他所做的是錯誤的?還是我該管好自己的事?根據我在過去十年中觀察到的情況,每當有人糾正一個做錯事的人時,他就會被指控在判斷。怎麽辦?

我同意你的觀點,現在很多人都抱着“放任自由”的態度,意思是“順其自然”、“讓它去”。天主是愛,所有的仁慈和所有的寬恕。所以誰也不應該評判別人。他們應該讓天主來判斷。換句話說,你被告知要管好你自己的事。

這些人使用這種方法有兩個原因之一。他們可能是偽君子,他們的行為也是一樣的,不想受到審判。或者,他們不知道天主教會在犯罪問題上的教誨。無論哪種方式,這些人都在參與他人的罪惡。請允許解釋一下。

一個人可以根據以下的犯罪條件,以多種方式犯罪:

1. 如果該人真誠地尋求悔改;

2. 最后一次接受告解聖事;

3. 罪的性質;

4. 承諾了多少次;

5. 若人完全知道罪的嚴重性;

6. 如果當事人自願贊同犯罪;

7. 如果幫助他人犯罪;

8. 如果該人勸人犯罪;

9. 如果那個人命令某人犯罪;

10. 如果該人煽動某人犯罪;

11. 如果該人贊同某人的罪行;

12. 如果那個人教某人如何犯罪;

13. 如果那個人稱贊某人的罪過;

14. 如果該人隱藏,保持沉默,或沒有釆取任何措施來阻止某人的罪過;

15. 參與或享受某人犯罪的結果的;

16. 如果那個人為某人的罪辯護。

那些禮貌地告訴你管好你自己的事的人,他們通過贊同某人的罪(#11)、保持沉默(#14)、不釆取任何行動來阻止某人的罪(#14)和為某人的罪辯護(#16)而犯的罪。正因為如此,天主會因為別人的罪而審判他們,就好像他們犯了罪一樣。

如何知道他/她是在糾正某人,而不是評判他人?

有兩種判斷。

首先,有人為了那個人的利益或為了教會的利益而糾正,特別是在道德問題上。那些為了他人的利益或為了教會的利益而評判他人的人,他們走正確的道路。

第二,有一種人總是傾向於批評他人的行為,這種行為出於自豪感,是一種比別人更好的感覺。這樣的人以任何理由來評判任何人和每個人。他們不喜歡你的衣着,你裝飾房子的方式,你開的汽車,你和朋友交往的方式等等。這些人應該被告知,不要再評判別人,“要有正當的理由”。

聖經是否就一個人何時應該或不應該評判他人提供任何指導?

耶穌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你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瑪1815-17

以上不是判斷的行為,而是一種拯救靈魂的愛的行為。

也見“格林多前書”。51-13,尤其是以下三節:“其實,我寫給你們的,是說:若有稱為弟兄的,是淫蕩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人的,或酗酒的,或勒索人的,你們就不要同他交結;並且同這樣的人,連一起吃飯也不可。審斷教外的人,關我何事?教內的人,豈不該由你們審斷嗎?教外的人,自有天主審斷他們。你們務要把那壞人從你們中間剷除!”(格林多前書511-13

作為一個天主教徒,你有義務糾正 (不是評判) 其他天主教徒,他們是在基督內你的兄弟姐妹。至於那些非天主教徒,天主將審判教會外的人。如果你試圖糾正一個局外人,你的糾正可能不會受到歡迎,因為局外人不是天主教徒,他們很可能不會接受你的天主教道德。

一個人的行為動機決定了他是出於愛而糾正某人,還是僅僅在評判別人。觀察者絕不能試圖辨別一個人的動機,他是(糾正或判斷)某人的。相反,觀察者應努力確定更正或判斷是否合理。如果是正當的,那就不是判斷。

關於評判他人的問題,天主教會的教理規定:

為了避免武斷,每人應盡其所能,設法以善意的態度解釋其近人的思、言及行為。
聖依納爵‧羅耀拉,《神操》:任何善良的基督徒,對別人的言語應該寧願加以保護,而不輕易譴責;如果無法保護,就該詢問那說話的人有甚麼意思。倘若他懂錯了,便該用愛心糾正他;如果這還不夠,便該用一切適當的方法,使他明白,而彌補缺點。”(天主教教理 #2478

(譯)

JUBILEE YEAR “禧年” “大赦年”

JUBILEE YEAR “禧年” “大赦年”

禧年”的概念是赦免罪孽和普遍赦免的一個特殊年份。在聖經“肋未記”中,提到每五十年發生一次“禧年”,其中奴隸和囚犯會被釋放,債務會得到免除,天主的仁慈會得到特別的體現。在基督教中,這一傳統可追溯到公元1300222日,當時教宗波尼法斯八世召集了一次聖年,此后正常的慶祝活動通常每2550年舉行一次;此外,還會根據需要舉行特別的慶祝活動。基督教禧年,特別是在天主教傳統中,通常包刮到聖地朝聖,通主要羅馬城。

在羅馬天主教傳統中,聖年或禧年是一項偉大的宗教活動。這是赦免罪和罪罰的一年。這一年是敵對者之間和解、皈依和接受告解聖事的一年,因此也是團結、希望、正義和承諾與我們的兄弟姐妹和平地服侍天主的一年。禧年是重要的年份,它給人類帶來生命和恩寵。

(譯)

行為、言語、思想

行為、言語、思想

有三件事表示出基督徒生活的特點:行為、言語、思想。其中思想佔首位,言語居第二位,因言語以詞句開啟並表達銘刻在靈魂中的思想。在思想和言語之後,就是行為;行為將人所想的付諸實施。如果在我們生活中,我們必須行動、思想或說話時,我們的一切言語、行為、思想,都必須遵守一項規則,即以顯示基督,使人認識基督為準繩。這樣我們的行為,言語和思想將不會違背其高尚的目標。

——尼森主教聖額我略

耶穌與洗者若翰的關系

耶穌與洗者若翰的關系

耶穌真的是洗哲若翰的表兄弟嗎?基於瑪竇福音313-17當耶穌受洗於洗者若翰;和路加福音718-23當洗者若翰問耶穌是否是盼望已久的默西亞時,耶穌和若翰似乎彼此不認識。

回答耶穌和洗者若翰是表兄弟嗎?路加福音136的希臘文簡單地告訴我們:“你的親戚依撒伯爾,她雖在老年,卻懷了男胎。” 它沒有說明瑪利亞和伊麗莎白是怎樣的親戚,也沒有說明耶穌和洗者若翰是怎樣的親戚。耶穌和洗者若翰是表兄妹弟的說法,起源於眾所周知的傳統。人們認為,由於他們的母親是親戚,耶穌和約若應該是表兄弟。

瑪竇福音313-17節第一次提到耶穌遇見洗者若翰時,耶穌受若翰洗禮。在此之前,他們似乎并不認識對方。怎么可能呢偽經 “雅伯各嬰兒期福音” 回答了這個問題。約在二世紀中期,它提到若翰的母親伊麗莎白和他一起逃往山地,以避免黑落德殺害耶穌時代出生的無辜男孩。在此基礎上,耶穌和若翰在童年時顯然不是玩伴,因為他們住在離開很遠的地方,

所以當洗者若翰在路加福音718-23中問默西亞的真實性時,是因為他不認識耶穌的同輩親屬,

這就是耶穌與洗者若翰關系的真相。

(譯)

縮寫JHVH的含義

縮寫JHVH的含義

縮寫JHVH代表“Javeh”或“JahwebJHVH是“我是”的縮寫。

JHVH在《出埃及記3:14》中找到:“天主向梅瑟說:「我是自有者。」又說:「你要這樣對以色列子民說:那「自有者」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在這件事上,天主教教會的教理說:“天主啟示自己奧秘的名字 YHWH「雅威」、「自有者」,是要告訴我們祂是誰,我們該以甚麼名字去稱呼祂。這個神聖的名字是奧妙的,正如天主是奧跡一樣。是一個啟示的名字,同時好像又拒絕一個名字;這正好表達天主的本質,祂無限地超越我們所能了解和敘述的一切:祂是「隱密的天主」 (45:15),祂的名字是不可言喻的,然而也是與人親近的天主。(天主教教理 #206

(譯)

耶穌的人性

耶穌的人性

耶穌是天主,祂是怎樣的人?一定有一些祂小時候不必學的東西?

天主教會教導說,耶穌既完全是人,也完全是神聖的。

在哥羅森29節的信中,我們讀到:“因為是在基督內,真實地住有整個圓滿的天主性,……” 換句話說,在耶穌內,天主的神性充分生活在祂的人性中。

因此,耶穌就像任何一個新生嬰兒一樣,必須由瑪利亞照顧,學習走路、說話、閱讀、跳躍、穿衣、玩耍等技巧。耶穌不是作為一個超級嬰兒出生的,他的人性中也沒有無限的知識。(譯)

耶穌為罪人而來

耶穌為罪人而來

耶穌為罪人來是什么意思?例如,我認識一位公開生活在同居關系中的送聖體者。當我向那個人指出,她不應該是一位送聖體者,因為她生活在一種致命的罪惡中,她的回答是:“耶穌是為罪人而來的,而不是那些得救的人。” 她暗示她的生活方式是可以的,因為耶穌是為她這樣的人而來的。這很讓人困惑。

首先,“耶穌為罪人而來” 這句話來自:

馬爾谷福音217, “耶穌聽了,就對他們說:「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路加福音532, “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和

弟茂德前書115, “基督耶穌到世界上來,是為拯救罪人。”

更確切地它說:“我不是來召叫義人,而是召叫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最后一個詞是最重要的,“悔改”。

耶穌來并不是要鼓勵罪人繼續犯罪。他來叫他們懺悔。在若望福音811中,耶穌說:“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作為一名送聖體者過同居關系生活,會引起丑聞。這種情況應毫不拖延地向主教報告。

應當從忠於天主教會教導的教友、謙卑的信徒、過着值得效仿的精神生活的人中挑選出杰出的送聖體者。

(譯)

耶穌為非基督徒而死嗎?

耶穌為非基督徒而死嗎?

我們知道耶穌為拯救基督徒而死。他是否也為拯救非基督徒而死?

耶穌為全人類的救贖而死。我們在“聖經”中找到這樣的信息:

我們勞苦奮鬥,正是如此,因為我們已寄望於永生的天主,他是全人類,尤其是信徒們的救主。”(弟前410

這原是美好的,並在我們的救主天主面前是蒙受悅納的。因為他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23-4

耶穌為拯救全人類 (包括非基督徒) 而死,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得救。為得救,每個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必須歡迎耶穌作為恩典賜給他們的救恩。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