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義務

復活節義務

復活節的義務在教會法典 # 920規定,它說:

920

1 所有信徒,在初領聖體後,有責任每年至少領聖體一次。

2 此項教規應在復活期內履行,但有正當的理由,亦可在年內其他時間內完成。

總結上述情況,在復活節期間,天主教徒有義務參加彌撒,以領受。要理解這一義務,必須知道天主教教#2042它說

第一規條(「主日及當守的法定慶節應參與彌撒,不從事辛勞的工作」)要求信徒參與慶祝紀念主復活日子,以及敬禮主的奧跡、榮福童貞瑪利亞,和諸聖人的主要禮儀慶節;首先,要參與基督徒團體團聚一起的感恩慶典,並且要停止一切阻礙聖化這些的工作和操勞,從而得到休息。

第二規條(「應至少每年一次告明你的罪」)藉著領受和好聖事,繼續聖洗聖事的皈依和赦免的工程,為領受聖體妥作準備。

第三規條(「至少應在逾越慶節時領受感恩(聖體)聖事」) ,保証最低限度的領受主的聖體聖血,要在逾越節期中領受,這是基督徒禮儀的原始和中心。

上面提到的一切,應該指出,那些沒有在主日和聖日參與彌撒的人,正如上面提到的第一個規誡,他們每次都犯大罪。犯了大罪,他們有義務在聖體之前,領受告解聖事。因為有大罪的狀態禁止領聖體。

所以,如果你沒有履行第一個戒律,除非你完成了第二個戒律,否則你不能完成第三個戒律。因此實現復活節的義務不僅僅要在復活節的星期日,或持續從復活節的星期日到在聖神降臨節星期日期間望彌撒。在聖日及星期日在教堂積極參與彌撒,至少在復活節定期告解並領聖體是一種義務。

總之,復活節的義務是在復活節的第一台彌撒(望復活)和聖神降臨節星期日最后的彌撒之間,至少一次領受聖體聖事(聖體),實施上述義務。(星期日和聖日正常與彌撒;領受告解聖事。)

(譯)

望復活 / 義務

復活 / 義務

天主教法典920

1 所有信徒,在初領聖體後,有責任每年至少領聖體一次。

2 此項教規應在復活期內履行,但有正當的理由,亦可在年內其他時間內完成。

參加望復活守夜是否履行了在復活節星期日參加彌撒的義務?

是的,參加望復活守夜活動確實履行了復活節星期日參加彌撒的義務。

(譯)

復活節日期

復活節日期

天主教會如何確定每年復活節的日期?

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宣布復活節的星期日永遠是滿月后的第一個星期日。這意味着復活節星期日永遠不會發生在322日之前或425日之后。

在此之前,復活節的日期各地不盡相同。有時不是在星期日。

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在同一日期慶祝復活節。大多數東方教會的行事方式并非如此。

(譯)

耶穌受難日崇敬苦像

耶穌受難日崇敬苦像

天主教教會如何教導耶穌受難日敬拜十字架/苦像?應該敬拜十字架還是苦像?

按照傳統,除非當地教會擁有真正的基督十字架的遺物,這是非常罕見的,所以在耶穌受難日的崇敬中,必須使用苦像。這清楚地回應了我們并不僅僅崇敬十字架,而是死在聖十字架上的人。

那么,為什么有些教堂僅僅使用十字架,而另一些教堂則使用苦像 (有基督身體的十字架)

這個問題的部分原因在於拉丁文中十字架和苦像的意思是相同的。同時,在過去的几個世紀裏,每當梵蒂岡的文件提到“十字架”時,它的字面意思就是 “苦像”。

考慮到拉丁語在神職研究中不再是強制性的,現在許多神父除了缺乏教會曆史和傳統知識之外,還無法翻譯拉丁語。將這兩個因素結合起來,當拉丁文中使用 “交叉” 一詞時,他們假定它的意思是 “十字架”。那些能讀拉丁文,了解教會曆史和傳統的人,他們知道 “交叉” 這個詞的字面意思是 “苦像”,除非另有規定。

這是否意味着 “十字架” 與 “苦像” 的用法與天主教會的教義和要求背道而馳?

是的,是的!這一新的和未經批准的做法,加強了最近的嘗試,許多人把沒有被釘耶穌的十字架引入教堂。由於這一趨勢,在美國,羅馬彌撒新的一般指示時常明確規定,在彌撒聖祭時使用的十字架必須有基督的形象。由於那些從十字架上移除基督形象的人的濫用,這個標記已經變得必要。

在耶穌受難日,天主教徒必須敬拜苦像,除非當地教會擁有基督真正十字架的遺物。那時,也只有那時,信徒才能敬拜十字架。

(譯)

復活節三日祈禱

復活節三日祈禱

首先,解釋 “三日祈禱“ 。三日祈禱是一段時間祈禱,持續三天,通常在准備一個重要的節日,或舉行那個節日。

天主教會的三日祈禱是逾越節或復活節三日祈禱,時間框架從聖星期四(洗足禮星期四)晚上主的晚餐起始,一直持續到復活節星期日開始第二晚禱。

復活節三日祈禱憶及耶穌的受難、死亡、埋葬和復活,可以在聖經四福音裏找到。回想起耶穌在墳墓里度過的三天,從受難日到復活節星期日。

復活節三日祈禱” 也被稱為 “逾越節三日祈禱” ,“聖三日祈禱”,或 “三日”。

在天主教教堂裏,三日祈禱期間禁止舉行婚禮。

(譯)

地獄與陰府

地獄與陰府

地獄”和“陰府”是一樣的嗎?它們是可互換的詞嗎?或者他們有完全不同的含義?

在宗徒信經中,“地獄”這個詞的意思是“陰間世界”,死者的住所。這個詞在希伯來語中被翻譯成“陰間”,在希臘語中被翻譯成“陰間”。它被翻譯成拉丁文的“地獄”。

包括聖經在內的英文單詞“地獄”的用法代表了四個不同的場所:

1.基督受難聖死前死去的正義者的靈魂居住的地方。在那里,他們等待進入天堂,天堂對他們關閉,因為亞當的罪對所有的人適用於的懲罰。

2.懲罰那些被詛咒者,撒旦、他的魔鬼和拒絕了天主救贖恩典的人類的地方。

3.稱為靈波,沒有個人罪惡而死的嬰兒的地方,但繼承了沒有通過聖洗聖事而被去除的原罪。

4.。煉獄,在那里,正義的人,死於可寬恕的罪孽,或仍然欠著罪過的暫罰,在他們進入天堂前,正在被淨化、受不定期的苦的地方。

上面的第一條常被稱為“陰府”,一個精神世界。這與第二條中提到的“地獄”完全不同,“地獄”是被詛咒者的地方。當人們說耶穌死后下到“地獄”,通常是指耶穌降到“陰府”,在那里他向那些在他死前死去的人揭示好消息。下面聖經章節支持這個教導。

就肉身說,他固然被處死了;但就神魂說,他卻復活了。他藉這神魂,曾去給那些在獄中的靈魂宣講過;…。” (伯前318-19)“給那些在獄中的靈魂宣講過”意思是向那些在精神世界等待進入天堂的人宣講好消息。

也正是為此,給死者宣講了這福音:他們雖然肉身方面如同人一樣受了懲罰,可是神魂方面卻同天主一起生活。”(伯前46

下面的經文表明,陰府無法將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留在那裏。“因為你決不會將我的靈魂遺棄在陰府,也不會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朽。”(宗227)“他沒有被遺棄在陰府,他的肉身也沒有見到腐朽。”(宗231

那么“地獄”和“陰府”的意思是一樣的嗎?不!它們是可互換的詞嗎?不!陰府是等待基督榮耀復活的人的地方,要跟隨耶穌進入天堂。地獄是該死的地方。

(譯)

耶穌下降陰府

耶穌下陰府

在“新約”中注意到,有一處提到耶穌死后下降陰府。耶穌為什么下陰府?

耶穌下降陰府,來自以下聖經經文: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而死,且是義人代替不義的人,為將我們領到天主面前;就肉身說,他固然被處死了;但就神魂說,他卻復活了。他藉這神魂,曾去給那些在獄中的靈魂宣講過;這些靈魂從前在諾厄建造方舟的時日,天主耐心期待之時,原是不信的人;當時賴方舟經過水而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生靈。”(伯前318-20

這個詞涉及耶穌去向在“獄”靈魂宣告好消息,常被引用為在“地獄”或“陰府”中。無論在現代聖經翻譯中使用了什么詞,往往不能准確反映,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它是指耶穌到稱為“靈波”的靈魂世界,而不是邪惡的世界。在主耶穌光榮復活之前,“靈波”是一個精神世界,在那里,被拯救的人等待被帶到天堂。耶穌是第一個進入天國的人。

自從耶穌復活以來,這個叫做“靈波獄”的特殊靈性世界就沒有存在的理由了。這與未受洗的人等待審判日的地方不同。

(譯)

五大天賜

五大天賜

死后,信徒們會得到什么回報?

獲救的人將因下列原因而獲得回報:

為他們戰勝誘惑的勝利,

為他們戰勝罪惡的勝利,

為他們的善行,包括靈魂得救,

為出於愛耶穌而作的祭獻,和

為親近天主所做的努力。

(譯)

天上的賞報

天上的賞報

我們無法自己贏得救贖。得救是天主的恩賜。話雖如此,在世上的行為是什么?我們天上的賞報是以我們的行為為基礎的,這是真的嗎?

有許多聖經章節表明每個被拯救的靈魂將根據他們在地上的行為在天上得到賞報。其中一些是:

因為將來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賞報。”(瑪1627

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一切壞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過他們。”(瑪511-12

賢明之士要發光有如穹蒼的光輝;那些引導多人歸於正義的人,要永遠發光如同星辰。”(達12:3

所以栽種的和澆灌的原是一事,不過各人將要按自己的勞苦領受自己的賞報。”(格前38)。

由於這個原因,每個人都會根據自己的行為得到獎勵。耶穌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給你們預備地方;如不然,我早就告訴了你們。” (若142

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217)

你若有信心,就顯出你的作為。你的賞保也要照這些行為給你。

(譯)

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

在工作中,有機會簽訂健康保險。不幸的是,保險計划涵蓋了諸如墮胎和絕育等受到天主教會譴責的事情。該怎么辦?

能感受到這種沮喪。你可以使用健康保險,但不想支持提供殺死生命服務的公司。不幸的是,在保險公司提供符合天主教會教義的保險之前,你別無選擇,只能接受所提供的服務。

因為你與一家提供墮胎或絕育服務的保險公司簽約,這并不意味着你會使用這些服務。天主教會禁止這樣做。

建議當你在這家不受歡迎的公司接受保險時,可以通過一家不包括墮胎或絕育的公司繼續尋找類似的保險范圍和費率。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