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戒日
什么是“齋戒日”?
在天主教教理中沒有關於它的具體指示。教會法典中說得很清楚。
教會法典和天主教教理是為普世教會寫的(指整個世界)。因此,有關“齋戒”的一些細節留給天主教主教的個別會議,以便向他們國家的信徒提供指示。
關於“補贖”問題,《教會法典》規定:
補贖日
1249 條 – 所有基督信徒都應依神律,照每人的方式作補贖;但為使大家聯合起來遵守共同補贖,遂規定補贖日期,在此期間基督信徒應以特別方式專務祈禱,實踐虔誠、慈善和愛德的工作,並藉更忠信的盡本身的義務,特別藉遵守下列條文所規定大小齋而棄絕自己。
1250 條 – 在普世教會內,補贖日期和時間為全年的每週星期五和四旬期。
1251 條 – 全年每週星期五應守小齋,不食肉類,或主教團所規定的其他食物,但星期五遇到節日不在此限;聖灰禮儀星期三,及吾主耶穌基督死難日星期五則應守大齋及小齋。
1253 條 – 主教團得進一步規定守大小齋的方式,而且還得以其他補贖方式,特別是愛德工作,神操,代替全部或部份大小齋。
梵二會議之前,天使出版社出版的為美國的守齋准則:
小齋:所有七歲以上的天主教徒都必須遵守小齋的律法。在禁食肉類的日子里,不允許用肉做的湯或汁。在部分小齋的日子,每天允許一次在主餐中用肉做的湯或汁。
一年中所有的星期五都要遵守小齋。
大齋:所有天主教徒從二十一足歲到六十歲開始都有義務遵守大齋律法。聖灰禮儀星期三,及吾主耶穌基督死難日星期五則應守大齋及小齋。一天只允許一頓完全的飯菜。允許另外較少的兩餐。這些餐食應足以滿足每個人健康的需要。
不允許餐間吃其它固體食物。允許包括咖啡、茶、牛奶和果汁在內的液體。
對於大小齋的律法所產生的問題,應咨詢聽告解者或神父。由於健康或工作能力方面的嚴重原因,可以給予豁免。“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