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應啟禱文提到‘海盜的禍害’嗎?

有應啟禱文提到‘海盜的禍害’嗎?

這請求聽起來像是很多世紀前受到維京海盜掠奪恐嚇者的懇求。可能那是古老聖人應啟禱文的一部份。聖人應啟禱文裏有完整的一組祈求,我們請求從各種災禍中得到解救。例如,我們求,“從憤怒、仇恨、所有的惡意….從雷電和暴風雨….從地震的災難….從瘟疫、飢荒、戰爭等等;哦上主,拯救我們。” (譯)

誰可以舉行聖體降福?

誰可以舉行聖體降福?

根據教會法#943,明供聖體和舉行聖體降福禮的聖職人員,是司鐸或執事。

但在特殊的環境下,如只為明供和置回原處,不行降福禮時,得由輔祭員,由聖體的特派分施人,或由教區教長,依教區主教的規定,所指派的人執行。敬拜時間結束時,那個人可以把聖體放回聖體龕。

然而,只有司鐸或執事可以聖體降福那些在場者。

教會的修女能夠是被委任為明供聖體者之一。(譯)

二十三個成為天主教徒的理由

二十三成為天主教徒理由

1. 主教是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總部在梵蒂岡,唯一由耶穌基督親自建立的教會。

2. 第四世紀,天主教會指導下,編制了一些書,福音和徒書信,搆成天主教的聖經。大約1000年後,一些人所建立的宗教採天主教的聖經,根據他們個人慾望改變它,大多數宗教從舊約和新約去掉一些書。只有天主教擁有原文。              3. 為了確保天主聖言誤解,天主教徒聖經作為一個整體。唯獨聖經在天主教沒有地(‘唯獨聖經’這個教義是指:只有聖經才是天主所默啟并有權威的“天主聖言”,是基督教教義的唯一來源。聖經不需要它之外的任何闡釋,這是與一些教會,如東正教和天主教等教會的傳統完全相反的教義,那些教會的教義認為只有聖傳才能正確地詮釋聖經。)
4.
在天主教會內現今的禮儀保持不變,因為是耶穌那時建立的祂的教會
5.
天主教禮儀是普的。無論你走到哪裡,在全球的彌撒,洗,婚神品聖事同樣的方式施行。這確保穩定性和連續性。
6.
天主教徒由天主教的教會法設置預期的標准、關於基督在世奧體管理機構管轄。
7.
天主教教理,包大部分信和教義,確保統一的信和教義在全世界指導信眾
8.
天主教徒拒絕所有狂喜或耶穌回來在世統治王國一段時間有關的假教義
9.
只有天主教享有耶穌在其教會正在進行的真實的聖體臨在。耶穌沒有在非天主教教堂裏身體臨在
10.
天主教被稱為母教會。其它教會彼此稱為姐妹
11.
只有天主教會享有一個領導者(教,他是由耶穌親自任命伯多祿的直接繼承者。

12. 只有天主教擁有天國的鑰匙。
13. 只有天主教享有合法的聖職人員,每位神父由宗徒的繼承者祝聖。

14.
天主教教區任命神父。神父們不由教區委員的委員決定它安排一個會談,以確定一位神父的信仰與他們自己的信念是否調。

15. 天主教通過每個教區任命主教,不濫用主教的稱號天主教主教是的善牧,通常包括一個大的范圍,內有大量教區。
16.
天主教負責管理七件由耶穌親自建立的
17.
天主教享有聖洗,讓靈魂有新的生命,並讓它進入基督的體。沒有這,不能進入天國。

18. 天主教享有告解聖事,那是耶穌建立的獲得赦罪的唯一方法
19.
天主教享有聖體聖事,給經常領受它的人活力
20.
天主教教義是不可改變的。例如:人工流產一直受到譴責。教會不是基於個別傳教士或他們委員會的主觀信念
21.
聖傳在天主教內有重要地位。在最初四百年沒有聖經,耶穌的啟示全靠宗徒繼承(聖傳)傳遞連續幾代。後來,耶穌的啟示,也靠聖經傳遞。
22.
天主教保護婚聖事,只那些已經被證明是無效的婚姻提供無效判決
23. 天主教通過在基督奧體內的成員與已亡聖人相通功。

(譯)

望多少彌撒算履行了我的主日義務?

望多少彌撒履行我的主日義務?

現代的教會法典稱:“在主日或其它瞻禮日教友一定要望彌撒。”它沒有說‘部份’或‘几部份’彌撒。期待人們參加完整的彌撒。天主教教理問答引述教規稱,‘那些故意不守這義務的人犯嚴重的罪。’

梵二會議前,道德神學家和教會法專家談論彌撒三個主要部份為奉獻,祝聖和領聖體。如果你錯失了那三部份之一,他們寫道,你沒有完成望彌撒的義務。

今天,教會法專家和禮儀專家不用那個辭語。他們談到集合、聖言禮儀、成聖體禮儀、和領聖體作為彌撒的主要部份。

道德家更可能談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它表達的意義。他們會堅持法律強加嚴肅的義務。但有些人會問,如果偶而一次他或她沒有望主日彌撒,是否嚴重違反法律。所有的道德家會確認耽誤几分鐘不會是嚴重的事情。

如果你看你的彌撒經書,或回想你主日的經驗,悔罪禮是彌撒的一部份。在進堂經后舉行,在神父進入聖所和向人們致意后。它能以不同的方式進行。一種最常用的是‘悔罪’(Confiteor)和‘主,矜憐我們’。所以如果你在這些祈禱文以后經堂的話,你望彌撒遲到了。

(譯)

堂區能接受為聖所的燈捐獻嗎?

堂區能接受為聖所的燈捐獻嗎?

如果一個人可以在聖人或聖母的像前面點一支蠟燭作為奉獻,為什麽不在聖體前獻呢?如果有人要為用於聖體聖事的面餅和酒付錢,那是錯的嗎?或者如果一個人捐獻一只聖杯,會是錯了嗎?那么為何不為聖所的燈奉獻呢?

教區通常熱情歡迎捐獻,天主教徒被鼓勵盡他們的可能支持他們的教區。(譯)

耶穌何時臨在?

耶穌何時臨在?

在過去的世紀裏,東方和西方有爭論,嚴格地講,耶穌的聖體和聖血什麽時候在聖體聖事裏成為臨在。

按約翰尼斯埃明哈斯說法,在聖體聖事中,一個實際的問題是討論的根據——‘如果,由於某個原因(例如,舉行聖祭的人突然死亡),祝聖中斷,要做什麽?’面餅和酒何時能實在消除?從那一點上它被祝聖了?

西方教會堅持在祝聖的詞語完成之際,體和血臨在了。東方教會支持的觀點是真正的臨在通過求降臨文(為派遣或來臨的聖神祝聖面餅和酒的獻禮的祈禱文)而發生。

按理查德麥克布賴恩在他的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普世的神學家避免企圖在求降臨文或建立聖體聖事的詞語時確定祝聖的時刻。他說,他們寧願考慮在祭品上整個經文,不是孤立的時刻之一,如祝聖經文。

埃明哈斯遵守教會從來沒有在這一點上作出獨斷的聲明。

然而,路德維格奧特在他的天主教教義基本原則中稱,作為已確定的聖體聖事的產生由基督建立的、在祝聖時說出的詞語形成。奧特引用特倫特公會議作為教義,根據教會堅持不變的信仰,‘一經祝聖’就是,念了建立聖事的詞語后,主真正的體和真正的血臨在了’。(譯)

參加天主教徒與教外人結婚的婚禮犯罪嗎?

參加天主教徒與教外人結婚的婚禮犯罪嗎?

每個情況是個別的,關於做最好或最寬厚的事需要特別的判斷。在作出決定,參加一個天主教徒與教外人結婚的婚禮以前,有許多因素和問題要考慮和回答。

要回答的問題有:我的朋友或孩子或親戚把我的參加作為贊成他或她所做的事嗎?我參加的決定鼓勵那個人舉行結婚、違反天主的誡命、和進入有罪的結合嗎?或者那個人知道並理解我的參加僅僅是表示關心和友誼的跡象?

如果我不出席,會激怒那個人並使他或她更遠離教會,因作出任何未來與教會和天主更難和更不大可能和解的努力嗎?不參加會導致家庭的分裂和仇恨嗎?什麽行為——參加或不參加——更有可能與那個人保持公開交流,最終能有最有益的影響

那是要考慮的一部份。另外的是:我的參加與不參加這婚禮對其他人有什麽影響,特別對那些我有最大責任的人?如果我參加,我的孩子或其他家庭人員會把它的意思看成我無視其他人在做的事?

當然,關系越親近,參加的壓力也越大,參加或不參加的行為也更為人注意。(譯)

信經裏為何沒有提到聖體聖事?

信經裏為何沒有提到聖體聖事?

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對關於天主聖三的本質和神聖三位的關系作出反映,經過多年對辯論才形成

信經擴展以及增加新的內容作為對信仰新的挑戰而產生。早期的委員會努力用清楚的語言表達當時基督徒相信關於天主和神學的問題。

在最初四個世紀神學爭端並不繞着聖體聖事。所以尼西亞和君士坦丁堡會議的教父們沒有作出關於聖體聖事的信經聲明。(譯)

能把骨灰撒掉嗎?

能把骨灰撒掉嗎?

由全國天主教墓地會議禮儀諮詢委員會制訂的天主教對基督徒葬禮指導原則說,‘除非由教區主教另外指示,火化了的骨灰不應該被撒掉或其它方式處理,除了有尊嚴的埋葬。’

海葬尸體或骨灰是被允許的。聯邦法律禁止這類海葬離陸地不得少於三海哩。環境保護機搆的規章提出的條件是‘火化了的骨灰應被埋葬或投入海洋水域。’(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