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解與和解有什么區別?
告解,和解聖事的一個方面,用來接受最大的重要性 ,現在認為是總過程中的一步。如果先有回頭改過的過程,承認自己的罪就能是真誠的。它實際上是內部改變在我們內帶來的外部表達。那是聖事有意義的一個方面遠小於我們讓它成為過去。這並不意味告解不重要,只是那不是聖事的本質。
看看浪子的比喻。父親,在遠處看到他的兒子,跑過去迎接、擁抱、親吻那個兒子。通過一個愛的姿態,父親寬恕了兒子——這個兒子甚至還沒有進行懺悔!當兒子懺悔時,似乎父親几乎不聽。這里懺悔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他的兒子回來了。兒子沒有必要懇求寬恕,他已經被寬恕了。這是偉大的好消息:天主的寬恕,像天主的愛,不會停止。在這個比喻中,耶穌給我們透露了愛的天主,祂簡直不可能不寬恕!
當然新的禮儀從事告解。但是一個人的有罪並不總是等同他的罪。而且,作為治療的聖事,和解解決疾病(有罪)而不是症狀(罪)。所以,聖事要求我們比准備要說的或罪的清單更多。我們要向深入我們內心深處發現斗爭、價值沖突、含糊之處(疾病)挑戰,是它導致罪惡的行為(症狀)出現。
通常我們不把‘慶祝’這個詞與和解聖事連在一起。但是在耶穌的比喻中,它顯然重要和必要。“趕快!”這位父親說。“讓我們慶祝。”為什么?因為一個罪人轉變了,悔改了,認罪了,回來了。(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