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
(懇求,請求,央告)
虔敬宗教的行為,在於從天主要求特有的賜予或恩寵。更普遍意義上,那是對神聖事物心靈的請求,不僅為得到對它們的認識,還利用這種認識作為與天主結合的一種方法。能以讚頌和感謝的行為來做,但懇求是祈禱的主要行為。
聖經裡用來表達祈禱的詞是:呼求(創4:26);求情(約22:10?);轉達(依53:10?);求問(撒上28:6);哀求(出32:11);以及經常以大聲呼喊。長老們稱之為從天主求得合適的事物對祂心靈的提升(聖若望大馬士革,論正教會III-24);與天主談話和交流(尼塞的聖格雷格來,‘論oratione dom’ P.G.,XLIV,1125);與天主交談(聖金口若望,‘Hom. Xxx in Gen.’, n. 5, in P.G., LIII,280)。因此祈禱是我們對天主願望的表達,無論為我們自己或為他人。這種表達不是想要命令或指導天主做什麼,而是為我們所需要的事物請求祂的仁慈;這請求是必須的,不是因為祂不知道我們的需要或心情,而是把我們的願望給予明確的形式,集中我們全部的注意力於我們須要托付給祂的,幫助我們感謝與祂親密的個人關系。這表達無需外部的或有聲的;內在的或精神的就行。
通過祈禱我們確認天主的力量和仁慈,我們自己的需要和依賴。因此虔敬宗教的行為包含對天主最深的崇敬,以及使我們所有的事情習慣指望天主,不僅僅因為所要求的事情本身是好的,或對我們是有益的,但主要是因為我們願意它可以是天主的恩賜,而不是相反,無論它可能看起來對我們如何好或想要。祈禱以相信天主和期望祂的美善為先決條件。通過這兩點,我們呼求的天主幫助我們祈禱。我們對天主的認識,通過自然理性的光也激發我們指望祂的幫助,但這樣的祈禱缺少神奇的靈感,雖然它有利於使我們不失去對天主的自然認識並信賴祂,或者,在某種程度上,避免得罪祂,它不能明確地決定我們接受祂的恩寵。
祈禱的目的
如同每個為得救而作的行動,得到恩寵不僅取決於我們祈禱,還幫我們確定為何祈禱。在這“聖神也扶助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祈求才對,而聖神卻親自以無可言喻的歎息,代我們轉求。”(羅8:26)。對某些目的我們總是必定應該求的,例如我們的得救和得救的通常方法、抵抗誘惑、實踐德行,堅持到底是天主的恩典;但我們不斷需要聖神的光照和引導,以知道在任何特殊需要時最能幫助我們的專門方法。我們在如此基本的職責方面沒有判斷錯誤的可能,基督教導我們在祈禱時應該求什麼,以及應該用什麼程序來求。在回答宗徒們請求教他們如何祈禱時,祂通常重复所說的祈禱就是天主經,它一開始先讓我們祈求天主應受的光榮,為此目的人們應該是祂王國相稱的國民,過符合祂意願的生活。的確,這符合包含在每個祈禱內:我們應該求的無一不是完全與神聖的天意一致。我們祈禱的心靈目的就是這些。我們也打算為現世的事物、我們每天的食糧,以及包括所有的,健康、力量、和其它世俗或現世的東西,不是物質的或只是肉體的,而是精神和道德的,每每得到能服務天主和我們同胞的方法。最後,還有我們應該避免的邪惡、我們所犯之罪的罰、誘惑的危險、以及身心痛苦的每個方面,只要這些可能妨害我們服侍天主。
我們向誰祈求
雖然在祈禱中提到天主聖父作為我們祈求的對象,我們對其他聖者祈禱並不是不合適的。特別求一位不排斥其他的。通常教會的祈禱文更多的以向天主聖父開始,雖然它們以‘經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袮的聖子、祂與袮在聖神內結合永生永王於無窮世’結束。如果向天主聖子祈禱,以‘與天主聖父在天主聖神內接合永生永王於無窮世’;或‘祂與袮在聖神內結合永生永王……’ 結束。可能向作為人的基督祈求,因為祂是神聖的,不然同樣對祂的人性,恰恰因為祈禱必須對某個人,從不對非人的或抽象的東西。對任何非人的東西祈禱,例如對心、傷、基督的十字架,必須象徵性地採取目的在於基督本身。
誰能祈禱
由於祂答應為我們祈求(若14:16),並這樣做了(羅8:3-4;希7:25),我們能請祂轉求,雖然通常不在公開的崇拜中。祂以自己功勞的美德祈禱;聖人們以祂功勞的美德為我們轉求,不是他們自己的。因此當我們向他們祈求時,是為我們的好處請他們轉求,不認為他們靠自己的力量能給我們恩典;或因為他們功勞的美德得到恩典。跟據神學家的共同看法,甚至煉獄裡的靈魂向天主祈求感動信眾為他們獻祈禱、犠牲和贖罪的善功。他們也為自己和在世的靈魂祈禱。基督知道未來、或聖人們可能知道許多未來之事的事實,並不妨碍他們祈禱。因為他們預知未來,所以他們預知他們的祈禱對事件的影響,至少他們通過祈禱做他們力之所能的一切導致最好的,雖然那些他們為之祈禱者可能不使他們有意於為自己如此懇求祝福。義人能祈禱,罪人也可以。奎尼爾的看法罪人的祈禱增加他的罪被克萊孟十一遣責(Denzinger,10 額度年1409)。雖然罪人的祈禱沒有超性功勞,它可能被聽到,事實上他不得不使它如他犯罪前那樣。他成為罪人後可能無論如何麻木不仁,他須要並必然要祈禱從罪惡及困惑他的誘惑中釋放出來。只在他的祈禱是虛偽或放肆的時候才能得罪天主,好像他應該向天主祈求讓他在邪惡的道路上繼續受苦。不言而喻在地獄裡不可能祈禱,魔鬼和墮落者都不能祈禱,或成祈禱的對象。
我們為誰祈禱
對聖者能敬獻祈禱沒有增加他們祝福的希望,但他們的光榮能更好地被尊敬並效法他們的行為。在被此祈禱中,我們接受天主會考慮把祂的寵愛授予那些祈禱者。按教會團結的美德,即作為基督奧體成員忠誠的親密關系,任何人能通過善行得益,特別通過他人的祈禱就像參與到他們中間。這是聖保祿要求的範圍,要為一切人懇求、祈禱、轉求和謝恩(弟前2:1),為一切人,沒有例外,地位高低,為善人,為罪人,為異教徒;為死者和生者;為敵和為友。(見諸聖相通)
祈禱的效果
聽到我們的祈禱,天主並不因為我們的關系改變祂的意願或行動,鉴於我們的祈禱,僅僅執行祂永恆的旨意。祂可能直接這麼做,沒有任何次要因素的干預,就如當祂賜予我們某些超性神恩,例如寵佑,或間接地,當祂給予某些自然恩賜。對後者,祂通過有助於預期效果的天意、自然原因、導致理想的效果。最終,通過神奇的干預,沒有使用任何原因,祂能產生所求的效果。
祈禱的使用或習慣給我們帶來多方面的好處
除了得到我們所需的恩典和聖寵,這特有的過程提升我們的心靈到神聖事物的知識、愛、對天主更大的信心、和其他珍貴的情感。的確,甚至當我們祈禱的特殊目的沒有被給予時,祈禱的效果是如此眾多和有幫助以致它們彌補了我們。通常它們比我們所求的恩典要大得多。回應我們祈禱可能得到的,在價值上沒有能超過與天主親密交談所構成的祈禱。除了這些祈禱的效果外,如果我們有罪,可能因它恢复恩寵而得益;新的恩寵的靈感,聖潔恩寵的增加,償還因罪惡的暫罰。所有這些好處標志它們只是有連帶關系的祈禱特有的效果,由於它懇求的力量基於絕對可靠的天主的承諾,“求則得;尋則覓;叩則我汝開”(瑪7:7);“因此我對你們說,當你們祈禱時無論求什麼東西,要相信你們會得到”(谷11:24;也見路11:11;若16:24,以及無數舊約裡對這效果的保證)。
祈禱的條件
雖然基督對祈禱的保證看起來是絕對的,卻不排除一定的條件,祈禱的效果要視情況而定。首先,它的目的必須符合天主對祈禱者精神或現世有好處。這條件總隱含在一個人聽從天主意願的祈禱中,準備接受任何天主可能高興地賜與的神恩,和渴望現世的只有在它們可幫助事奉天主的範圍內。其次,需要信仰,不僅是一般的相信天主能夠回應祈求或是得到祂恩典的有力方法,還是對天主允諾對某個具體實例傾聽祈禱,隱含信賴祂的盡責。這信賴意味著信德和望德的特殊行為,如果我們的要求對我們是好的,天主會賜給,或別的相等或更好的,那是以祂的明智認為對我們最好的。祈禱要有效應該是謙虛的。祈求如果是對天主的仁慈有約束力的請求,或無論什麼借口的名稱為得到某個恩典,就不是祈求而是需要。法利塞入和收稅人的比喻非常清楚地說明這一點,聖經裡對祈禱中謙虛的力量有無數證據。“哦天主,袮不會輕視一顆悔罪和謙虛的心”(聖詠)。“下跪者的祈禱嚮徹雲霄”(傳道書35:21)。沒有謙虛的奉獻,我們可以並應該設法肯定我們的心是好的,在我們的行為中沒有缺陷而與祈禱不一致;的確,我們甚至可以求助於我們的功勞,只要我們把它們托付給天主,總是提供信任的主要動機是天主的美善和基督的功勞。誠摯是另一個祈禱必須的特性。要求恩典而不做所有我們力所能及的去得到它是沒有用的;乞求而不抱希望;或,祈禱的同時做任何與祈禱不一致的事。熱切或熱忱是另一種那樣的特性,排除所有不夠熱心或半心半意的祈求。在祈禱中要屈從于天主的意願並不意味一個人應該不在乎是否被聽到,或應該欣喜地對不被接受和被接受一樣;相反,只有我們在祈禱中想要熱切表達我們的要求,為這些事似乎成為需要順應天主的意願之後,對天主意願真正的順從才是可能的。這種熱忱是使堅持祈禱如此好的要素,就像在‘午夜的朋友’(路11:5-8),或‘寡婦和不公正法官’(路18:2-5)比喻裡所描述的,最終在恩寵中獲得堅持不懈寶貴的恩典。
祈禱中專心
最後,專心是祈禱的本質。作為從我們心智能力感情發出的表達,祈禱需要應用它,即專心。這專心一結束,祈禱也結束。開始祈禱和使精神完全轉移或分心到一些其它事情或想法,就應終止祈禱,只有當心智從分心的事物撤回,才能重新開始祈禱。當需要致力於祈禱時,容許分心是錯誤的;當沒有這樣的職責時,可自由地終止祈禱的主題,對其它適合的主題,如果沒有不敬行為能完成祈禱。當應用到默禱時,這都是很簡單的;但口禱時需要與默禱同樣的專心,換句話說,口禱時必需專心於詞的意義,如果不能如此做,會因此終止祈禱嗎?這裡口禱和默禱的區別恰恰是默禱不可能在無論內外具有和表達的思想上不專心。當我們要想用自己的言辭表達感情時,也不可能祈禱而不專心於思想和言辭;然而口禱所需的完全是重复某些詞,通常是一組應用於祈禱具有目的的形式。只要一直專心,以適當的崇敬處理外在的形式,除非它終止我們的專心能認為是分心,或因為不穩定或不敬行為完全與祈禱經文不一致。從而可以在喧鬧的街上祈禱,那裡不可能避免視覺和聽覺以及相應的想象和思想。
假如重复祈禱的詞語,避免頭腦故意對事物的分心決不適合祈禱,可能通過精神虛弱或漫不經心,承認很多思想不與祈禱的目的有關,但沒有不敬行為。真的,這種程度的關注不能源自祈禱,應該帶來完整的精神優勢。為此不僅保持頭腦決心於祈禱,還要想到祈禱的主旨是可取的,盡可能至少想到一些祈禱的情感或表情的意義。作為一種陪養習慣的方法,尤其推薦聖依納爵的神操,經常背誦一些熟悉的經文,天主經、三鐘經、信經、悔罪經,慢得可使最重要的詞或句之間可容納呼吸的間隔,以便有時間來想它們的意義,在心中感到適當的情感。同一位作者強烈推薦的另一實踐是把這些祈禱文的每一句子作為默想的題目,不在其中的任何一個耽擱太長時間,除非發現裡面有些示意、有幫助的想法或觀點,然後停下反省只要能找到對思想或情感合適的養料,在任何段落想得足夠了,結束這祈禱文不必進一步深思熟慮(見‘分心’)。
祈禱的必要
為得救祈禱是必需的。那是基督明顯的訓誡(瑪6:9;7:7;路11:9;若16:26;哥4:2;羅12:12;伯前4:7)。訓誡對我們的影響只在作為得救的方法什麼是真正需要的。沒有祈禱我們不能抵抗誘惑,得不到天主的恩寵,也不能在它內成長和堅持。祈禱的職責對我們來說始終是義不容辭的。“耶穌給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論及人應當時常祈禱,不要灰心。”(路18:1);當我們急需祈禱時它尤其緊迫,沒有祈禱我們不能克服某些障碍或盡某些職責;當要履行各種愛德職責時,我們應該為他人祈禱;特別當蘊含在一些教會按排的義務中,例如望彌撒遵守主日和瞻禮日。對口禱這是正確的,至於默禱,或默想,這也只需要我們能用頭腦思考神聖的事,為得到對得救必須的真理的知識。祈禱的職責對我們來說始終是義不容辭的,並不是說祈禱應該是我們唯一的事業,如Euchites或 Messalians以及類似的異端教派所聲稱要相信的。聖經的文本命令我們不斷祈禱是指我們必須在任何需要的時候祈禱,因為如此頻繁地需要;所以我們必須持續祈禱直到我們得到我們所需要的。有些作者論及聖善的生活是不間斷的祈禱,並對‘辛勞是祈禱’的格言有吸引力。這並不意味功勞或幸勞代替祈禱的責任,因為實踐美德或適當幸勞沒有頻繁利用祈禱是不可能的。據方濟各蘇亞雷斯說,威可里夫和韋爾多教派主張他們所說的有活力的祈禱,包括善舉,甚至排除所有的口禱,除了天主經。為此方濟各蘇亞雷斯不贊成這種方式,雖然聖方濟德薩爾用它指通過善行加強祈禱,或寧可由祈禱激發的善行。教會的慣例,被信眾虔誠地遵循的是用祈禱開始和結束一天;從早到晚祈禱沒有嚴格的職責,實踐它,就很好,滿足我們須要祈禱的觀念,忽略它,特別是長時間,被認為多多少少有罪,跟據忽視的原因,一般是某種形式的懶惰。
口禱
祈禱能分成口禱或默禱,個人的或公共的。口禱中的一些外部行為,通常是口頭表達,伴隨隱含著祈禱每種形式的內部行為。這外部行為不僅幫助我們對祈禱保持專注,還增加其強度。它的例子出現在被俘的以色列人的祈禱裡(出埃及記2:23);又在客納罕人中間崇拜他們的邪神後(民長紀3:9);天主經(瑪6:9);基督自己复活拉匝祿後的祈禱(若11:41);以及在希伯來書5:7和13:15的證詞中,我們經常推薦用聖歌、頌歌和其它口禱的方式。從一開始教會就通用;也從未否認,除了被威克里夫的信徒和寂靜主義者否認。前者反對它因為沒有必要,天主不需要我們的話語來知道我們靈魂裡發生什麼,祈禱作為精神的行為只需要靈魂沒有肉身來完成。後者把所有祈禱中外在的行為看作麻煩的干擾或有靈魂需要順從的干涉,在他們看來,要正確地祈禱。很明顯祈禱必須是整個人的行為,肉身和靈魂;天主創造了兩者對用兩者來祈禱感到滿意,當兩個行動和諧時,它們幫助相互的活動而不干涉。威克里夫的信徒不僅普遍反對所有祈禱的外部表現,也就是反對口禱本身的意義。只除了天主經,祈禱以詞的固定形式表達。如果使用一種形式是正確的,如對天主經,為何不也對其它的經文?
早期教會的連禱文,集合經和成聖體經當然是固定形式,熟悉的日常經文,天主經、聖母經、宗徒信經、大悔罪經、信德誦、望德誦和愛德誦,都證明教會在這方面的應用,和信眾對他們自己構成的其它認可形式如此愛好。
祈禱的姿勢
祈禱的姿勢也是人性以外部的姿勢表達內在情感所好的證明。不但在猶太人和基督徒中間,也在異教徒中,一定的姿態被認為適用在祈禱中,例如羅馬人伸開雙臂站著。奧蘭特指出據格爾圖良人說早期基督徒喜歡站著伸開雙手的姿勢,如基督在十字架上;或舉手向天,低著頭,或信徒兩眼看天、跪著、曲膝,以及捶打胸部的姿勢是所有通常祈禱時外表崇敬的姿態,無論公開或私下。
默禱
默想是默禱的方式,在於應用靈魂、記憶、想像、智力和意願的各種能力,思考一些神秘、道義、真理或事實,著眼於喚起適當的精神情緒以及決定某個行為或做法看作為天主的意願和與祂結合的方法。在某種程度上總被虔誠的靈魂實踐。這在舊約裡有充分的證據,例如在聖詠38:4;62:7;76:13;118全部;德訓篇14:22;依26:9;57:1;耶12:11。在新約裡基督經常給有關它的例子,聖保祿也常提到它,如在厄6:18;哥4:2;弟前4:15;格前14:15。教會內一直在實踐。其他把它推薦給信徒的人,如克里索斯托的兩本論祈禱的書,也在他的“Hom.xxx in Gen.” 和”Hom. vi.in Isaian”; 卡西安在‘討論9′; 聖杰羅姆在‘書信22’;聖巴茲爾在他的‘論聖尤里塔訓誡M。’和‘In regular breviori’, 301;聖塞普羅斯‘In expositione orationis dominicalis’;
聖安博羅肖,論聖體聖事VI. 3;聖奧斯定,書信130,5-7號;博伊修斯,論精神和靈魂xxxii;聖利奧,講道46;聖伯爾納德,論祭獻,I,vii;聖托馬斯,II-II.83.2。
教父們自己和偉大的神學家的著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虔誠默想以及宗教神秘研究的結果。然而十五世紀以前沒有系統默想的跡象。在那以前,即使在修道院看上去沒有規定存在詠唱或按排對這主題、命令、方法和時間的考慮。從一開始,十二世紀中葉,加爾多西會修士有留出時間為默禱,可從吉戈的‘慣例’見到,但沒有進一步規定。大約十六世紀初‘修會團體生活’的一位兄弟,布魯塞爾的讓夢貝,發布了一連串為默想的主題或要點。這修院的規則通常規定共同祈禱的時間,一般祈禱的誦經,把它留給個人,隨他能在這個或那個主題沉思。十六世紀初米蘭的多米尼加修會分會規定早上和傍晚半個小時默禱。方濟各會修士中有系統的默禱的記錄大約在那個世紀中葉。在加爾默魯修會中直到聖女德肋撒提出每天兩小時前對它沒有規定。雖然聖依納爵在他的神操中減少默想到如此確切的方法,它並不是他規定的部分直到三十年後耶穌會形成的那樣。他和聖敘爾比斯的想法有助傳播在修院以外各處的信徒默想的習慣。
默想的方法
聖依納爵的方法中,先選好默想的題目,通常是前一天晚上。它可以是任何真理或事實,關於天主或人靈的無論什麼,天主的存在、祂的屬性、例如正義、仁慈、愛、智慧、祂的律法、深謀遠慮、啟示、創造和它的目的,罪和它的罰、死亡、審判、地獄、救贖等。題目明確的方向應該很清楚地確定,否則它的思考會一般或膚淺,並沒有實際的效益。應用它到個人心靈的需要應該盡可能預先知道,對它激起興趣,當就寢和起床時,應該在腦海裡回想起它,以致使它成為睡眠和醒來時的思想。準備默想時,應當留一點時間想起我們打算要做的,以便開始用安靜的頭腦和對祈禱的神聖有很深的印象。接著自然地作簡短的朝拜天主,以請求我們在祈禱中光榮祂的意向能真誠和堅定,每個本能和行為,內心的和外在的,能獻給祂的儀式和榮耀。然後想起默想的題目,為了專注,這裡想象力用來構建適合題目的情景,例如默想創造天地,樂園、或人類的墮落;約沙法山谷為最後審判;為地獄,無底的深淵和無限的火炕。這稱為地點的構成,即使默想的題目沒有明顯的物質關聯,在思考中默想總能想出某個情景或明顯的印象幫助確定或記起注意和領會屬靈之事。從而當想到罪惡時,特別是肉欲的罪,當作奴役靈魂,智慧書9:15使人想起身體類似靈魂的牢房:“這必朽的肉身,重壓著靈魂,這屬於土的寓所迫使精神多慮。”
通常最初的一步,或稱為前奏會有益地佔據為默想留出的整個時間;但一般應該化幾分鐘時間。接著簡短的為希望得到的特殊恩寵祈求,然後開始默想本身。記憶盡可能明確地想起題目,每次一個要點,如果需要就重复,其實總是個人的愛好,伴陪著堅強的信德直到在默想中思維能力自然地理解這真理或事實的含義,開始設想它作為仔細思考的事,議論它並為自己得益研究它的含義。漸漸地在這些沉思中引起強烈的興趣,直到有信心加快自然理解,開始對一個人的狀況和需要,認知真理或事實的應用,感覺按照優勢或需要行事,從他的沉思中得到結論。這是默想的重要時刻。我們需要確信或應該做某事依照我們的思考,引起我們的渴望完成願望或決心。如果我們是認真的,就會承認沒有自欺,要麼關於我們方面如此決心的適宜或可能。不管我們會付出什麼代價要堅持,我們將接受它們,我們越領會它們的困難和我們自己的弱點或無能,我們越試圖重視促使我們接受它們的目的,尤其是我們會為實現它們的恩寵祈禱。
如果我們是認真的,我們不應滿足表面的過程。在真理的光照下我們在默想,我們會想到並面對過去的經驗,也許隨著以前嚐試失敗的回憶類似那些我們現在正在考慮的,或至少有難以理解的敏銳思維,使我們更熱切期望關於啟發我們的目的,和謙虛地祈求天主的恩寵。這些祈求,和所有各種由我們沉思引起的情感,在向天主祈求方面表現出來,那被稱為對話,或與祂交談。它們可能出現在這過程的任何點,無論何時我們的思想啟示我們為所需的祈求天主,或甚至為輕度感知並領會它們,知道得到它們的方法。這個普通的過程在思考中常跟據事情的特點受到變化。前奏和對話的次數可能變化,化在推理上的時間有多有少跟據我們對題目的熟悉程度。過程中沒有無意識的;的確,如果分析一下,顯然每個本能和所有的正常運行一致。羅特漢對它準備了最好的總結,為它推薦間接的準備,以便知道我們是否正確地安排進入默想,並在每次練習後,對每個部分作詳細簡短的回顧看看我們可能成功到何種程度。強烈建議挑選作為回憶起指導的思想或動機或感情方法的一些簡要備忘錄,寧可用聖經裡一些主題的話語表達,‘效法基督’,教會的教父,或一些被認可的有關屬靈事情的作家的話。默想成為有規律,跟據這個方法易於創造一種祈禱的氣氛或精神。
時尚的方法在穌爾比斯會和緊隨其後的他們神學院的學生中與這個不一樣。據奧立佛的同伴,聖敘爾比斯神學院長期的院長、車納所說,默想應該由三部分組成:準備,祈禱本身,和推論。通過準備我們應以崇拜全能的天主的行為開始,謙虛自卑,用熱忱的祈求由聖神指引我們,在祈禱中知道如何使它做得很好並得到它的益處。
祈禱本身由思考和精神情緒或由如此的思考結果的感情組成。無論默想的題目是什麼,它應該被認為可以作為基督生活中的例子,本質上,在於它對我們自己的實際價值。這些思考越簡單越好。長久或复雜推理的過程根本不值得要。需要一些推理時,應該是簡單和總在信德的光照下。推理、敏銳、好奇都不適合。簡樸、實際感想、總著眼於自我反省,通過尋找,看看我們的行為符合得自這樣思考的結論是多麼好或壞。感情是默想主要的目的。這些是有愛德作為目的和規範。如果可能,它們應該不多,只要如此簡單和強烈,它能激發靈魂對由思考得來的結論起作用,並決心做確切服侍天主的某事。尋找太多的感情只能分散或浪費頭腦的注意力並削弱意志的決心。如果限制感情於一個難於盡更大的努力,這樣做並不好,但比把我們的精力致力於獲得我們能有的最好的結果,從例如自然地和輕松地從我們思想的沉思中出現要好。作為白天在頭腦中保持最主要的思想或默想主題的方法,我們被建議採集精神上的花束,不時用它來刷新記憶。
默想小心地遵循很快回想和推理的習慣方式,帶著某種關於神聖之事的輕松以這樣的方式激發虔誠的感情,這感情成為卓越的並使我們非常虔誠地依附天主的聖意。當祈禱主要由這樣的感情組成時,被阿爾瓦雷斯德帕斯和從他那時起的其他作家稱為感情的祈禱,意味著代替必須精神上費力承認或抓住真理,我們變得如此熟悉它以致幾乎僅僅是回憶它我們就充滿信望愛的感情;感動我們更慷慨地實施不管那一個道德美德;啟發我們做一些自我犠牲的行為,或嚐試一些光榮天主的工作。當這些感情變得更單純,就是,少得多、不多樣、更少被打斷或被推理阻礙、或心理嚐試、或為考慮、或為感情找到表現力,它們構成被鮑修艾和隨從他用辭者所謂簡單的祈禱,對一個主要的思考或神聖的題目沒有加以推理的簡單關注,僅僅讓它以一定的間隔重复來更新或加強保持靈魂與天主結合的感情。這些祈禱的等級被精神主題的作者用各種術語表示,心禱、積極的回憶、用矛盾的措詞、積極的休息、積極的平靜、積極的靜默,與類似的被動狀態截然相反;聖方濟德賽爾稱它對天主簡單獻身的祈禱,不是什麼也不做的感覺或在祂的景象中保持安定,而是盡我們可能做到控制我們自己的不安和異常的能力,以便保持它們有意於祂的行為。不管用什麼名字稱這些等級的祈禱,重要的是不使它們與任何清靜無為的模式混亂(見居易翁,莫利諾),同樣不要誇張它們的重要性,猶如它們與口禱和默想完全不同,因為它們只是普通祈禱的等級。用比平常更關注感情的一組默禱形式開始;默想的實踐發展一種集中我們的感情於神聖的事情上的習慣;當培養這種習慣時,更容易避免分心,即使如來自我們自己的多變和复雜的想法或情緒,直到天主或任何有關祂的真理或事實成為我們不受干擾的關注,這關注被穩固和熱烈的感情激發而堅定地把握。聖依納爵和其他祈禱藝術大師已提供為通過從默想完全地轉到這些祈禱的進一步的等級。在‘神操’中過早默想的重复存在於摯情的祈禱、第二周的操練、基督生活的思考,幾乎與簡單的祈禱一樣,那是在它最後的分析裡與默禱的常規一樣。祈禱的其它方式在默禱;安靜的祈禱欄下描述。
私下和公共祈禱的分類表示區別,無論是否在別人面前,或為他人之需,以及所有正式地或禮儀地、公開或私下的祈禱,如一位神父念日課經。所有教會的祈禱儀式是公開的,就如他以神品在神職地位所獻的所有祈禱。這些公開的祈禱通常在為此目的準備的地方進行,在教堂或小堂,就如舊約中在聖殿和會堂裡進行。
規定專門的時間:為日常祭獻的各種部分的時刻,祈禱日或守夜,將臨期和封齋期期;特殊需要的場合,苦難,感恩,五十年慶,所有的部分,或有大量的信徒時。(見祈禱的融洽)